东港市2009年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分析
商务微新闻
今年以来,我市积极围绕拓市场、促消费、扩内需,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家电下乡”、“汽车下乡”政策活跃农村市场,国家惠农政策使农民增产增收,消费品市场呈现购销两旺、持续稳定的发展态势。2009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6.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2%,占年度计划100%,绝对额、增幅居丹东三县四区前列。
2009年东港市消费品市场运行主要特点
一、城乡市场稳步发展,消费品市场繁荣活跃。
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步伐的加快,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高,改善着城乡居民的消费行为,购买力普遍增强,为消费市场的活跃提供了充裕的支出保障。2009年全市城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6亿元,同比增长18%;农村(县及县以下)实现零售总额33.2亿元,同比增长21%。农村市场占全部零售额的58.5%,比城市零售额增幅高出3个百分点。
二、批发零售企业增长强劲,成为主导力量。
批发零售企业根据消费需求变化的新特点,适时调整商品结构和营销策略,积极迎合人们的消费需求,开展特色经营,零售规模进一步提高。批发零售业作为流通领域的主力军,在不断调整经营策略的同时,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拓宽消费领域,以持续稳定的发展态势继续引领行业快速发展。今年全市批发零售业实现零售额50.8亿元,同比增长19.2%,占零售总额的89.4%,是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主导力量。
三、零售企业平稳发展,限额以上大幅增长。
随着零售市场对外开放的加快,提升了消费结构,耐用消费品转化为生活必须品为启动内需提供了广阔的市场。零售业态更新发展,规模优势日益显现,百货、超市、家电卖场生意红火,所占市场份额不断扩大。从而使以连锁经营为主的各种现代经营方式和零售业态迅猛发展,大型零售企业销售业绩突出,继续引领消费品市场快速增长。2009年,全市122家限额以上零售企业累计实现零售额20.6亿元,同比增长20.9%。黄海大市场、综合市场、果菜市场、宏军大卖场、千盛百货等大型零售企业的零售额所占比重逐年增加。截止到年末,全市连锁超市零售企业已达75家,累计销售额2.2亿元。
四、居民吃、穿、用消费平稳增长。
从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商品零售类值来看,上半年,居民在吃的方面,食品、饮料、烟酒类实现零售额4.3亿元,比上年增长28.6%,其中食品类同比增长30%,饮料类增长18.5%,烟酒类增长19%;穿的方面,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实现零售额2.0亿元,同比增长25.9%;用的方面,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实现零售额1.9亿元,同比增长22.1%;日用品类实现零售额1.2万元,同比增长38.5%;化妆品类实现零售额1万元,同比增长20.6%;中西药品类实现零售额8000万元,同比增长13%;金银珠宝类实现零售额3040万元,同比增长10.3%。
五、消费观念转变,餐饮业成为行业亮点。
近年来,随着假日消费升温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消费观念也发生了转变,餐饮环境也在不断改善。居民外出就餐,亲友团聚的次数增加,公务、商务活动频繁;旅游业快速发展来滁游客增多,今年年全市共接待国内游客334.7万人次,同比增长28.6%,实现综合收入21亿元,比同期增长30.5%。推动了行业的快速增长,使住宿餐饮业成为消费品市场的一大亮点。2009年,全市住宿和餐饮业实现零售额6亿元,同比增长20.8%。
六、“家电下乡”“汽车下乡”“万村千乡”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启动农村消费市场首创先机。家电下乡下乡家电销售势头不错,工作进入全省前列。自“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东港“家电下乡”产品一直持续旺销。截至到今年年末,我市备案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58家,已累计销售下乡家电产品28533台(部),其中冰箱14445台、彩电8083台、洗衣机2443台、手机698部、电脑772台,空调44台、热水器1724台、微波炉155台、电磁169台,实现销售收入5252万元,兑现补贴金额652万元,全省排名第五位。“汽车下乡”使农民得到补贴实惠,已累计销售汽车812台,摩托车4016台,销售金额5500万元。“万村千乡”更是给农民的生活带来方便,到2009年底,我市已建成农家店202户,农资店35户,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5%。
2009年,我们突出抓了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市场监测方面
1、强化市场监测,启动了日报制度。为及时掌握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根据商务部和省商务厅的有关精神,对我市22家大型商场,市场,超市按月、季、周实行网上直报,重大节日启动了日报监测制度。
2、强化市场调研,及时掌握了市场动态。商业局深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等经营一线,加强市场调研,摸清实际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对重要商品供应、需求、价格等情况的形势判断和走势预测,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供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3、强化应急储备管理,维护了市场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和《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储备应急体系建设的通知》(商运发[2009]139号以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猪肉等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制度,加强了储备物资管理,完善了市场应急供应功能,确保急需时调得动、用得上,切实提高了保障市场平稳运行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酒类管理方面:
狠抓《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的落实。实行《酒类流通随附单》是《辽宁省酒类管理条例》中的重要内容,也是酒类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今年以来,我们把全面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作为酒管工作的重点,加大酒类市场管理力度,采取凡没有索证溯源酒类经营者,立案一起,处罚一起,起到了较好的警示和带头作用。在全年全市检查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360人次,执法动用车辆176车次,换发《酒类批发许可证》65份,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58份,立案查处违章经营49户,其中无随附单案28件,无证批发案12件违章经营白酒案6件。使东港市酒类市场经营有序,保证了消费者的饮酒安全。
(二)生猪屠宰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省7部局的《关于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非法交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通知精神,发挥组织牵头作用,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我们定点屠宰管理部门严格落实了屠宰场的各项制度,加强对生猪肉品的检验检疫,把好生猪入场和肉品出场质量关,凡发现不合格入场和出场的肉类产品,一律现场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狠抓了猪肉流通环节的监管,加大对集贸市场猪肉销售摊点、社区超市的检查力度,严格执行进货索证索票和建立台账制度,确保市场销售的猪肉均经过检疫检验合格,对销售病害肉、病毒肉的不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卫生部门严格对肉制品加工户、宾馆、饭店、学校等集体伙食单位的用肉管理,严把了生猪产品销售渠道关,防止未经定点屠宰和病死猪病害猪产品流入消费环节,全年查处私屠滥宰116起,处理违法肉品1600公斤,罚没收入7.8万元,无害化处理282头,取缔非法窝点2处,有效打击了私屠乱宰的不法行为,净化了我市肉品市场。
(三)盐政管理方面
为了确保我市盐类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我们紧紧围绕“保障食盐安全,重在治本”坚持“宣传与打击相结合”的原则,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加大执法力度。全年共查处违法案件8起,没收各类盐80吨,罚没金额3万元,从而规范了盐类市场的经营秩序。
二、当前消费品市场发展和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居民消费观望心理仍较重。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就业形势严峻,城市居民预期收入下降,市场忧虑尚未消除,消费信心弱化,城市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消费观望心理较重,消费潜力得不到充分释放。
2、小规模经营格局尚未改变。消费品市场的活跃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主要是依靠限额以上企业的带动,限额以下企业的增长毕竟受限。而目前,我区以连锁经营为代表的现代商贸流通业规模甚小,规模效应相对较低,影响企业发展后劲。今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限额以下企业及个体户实现零售额占比为80.5%,即市场经营主体仍然是实力不强、抗风险能力较弱的小规模企业及个体经营户。因此加快大型商业设施的建设和引进,培育、发展大型商贸企业,是我市商贸业工作的重中之重。
3、消费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假冒伪劣产品等市场欺诈行为还不同程度存在,营造人放心的消费环境,是提升公众消费意愿的当务之急。目前,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对市场的监管力度,商品市场秩序有所改善,但虚假广告、虚假打折、虚假标价、质价不符、短斤少两等市场无序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和现象仍未杜绝,食品安全问题依然存在,产品售后服务不到位的问题还时常发生,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乡居民的消费信心,制约着消费品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三、明年工作的建议
1、进一步加大消费品市场的发展力度。认真落实流通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关键要增加居民收入尤其是低收入群体的收入,解决居民消费实力不足的问题。通过切实提高城乡居民的家庭收入,扩大有效消费需求。
2、积极构建现代流通网络。 构建现代流通网络,大力开拓农村市场,挖掘城乡消费潜力。要扎实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构建新型、高效、方便、有序的农村流通服务体系,鼓励连锁超市、品牌零售企业向县城及农村市场延伸,采取直营连锁方式改造提升农村集贸市场和代销店,建设连锁“农家店”“配送中心”。继续实施“双百市场”工程建设,逐步形成以批发市场为核心,农贸市场为基础,覆盖城乡的农产品流通体系。
3、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及时制定应对措施和对策。商业主管部门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市场运行监测力度,通过定期收集企业经营和商品销售信息,对全市批发、零售、物流、餐饮等商贸流通行业发展情况及重要商品储备供应情况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分析研究,制定相应措施和对策。
4、加大市场执法和监管力度,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对事关人民切身利益及消费安全的商品(尤其是猪肉酒类和盐类商品)和服务领域依法重点整治,坚决打击商 业欺诈、假冒伪劣等不法行为,加大市场执法和监管力度,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努力营造使消费者放心购买、安心消费的良好环境。
5、切实加强对“扩内需、促消费”工作的组织领导。象抓新型工业化、招商引资工作那样,集中领导、集中精力、集中资金,狠抓“扩内需、促消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