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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大规模棚户区改造,东三省率先启动,五年来初显成效 看东北棚改如何先行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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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北,人们把从平房搬进楼房称作“上楼”。

五六十年前,东北地区一些因钢铁、煤炭而兴的城市,陆续建成大批简易矿工住宅,也由此衍生了大片的棚户区。

屋内地面普遍低于屋外地面20至40厘米,墙体大多开裂,冬季不能抵挡严寒,雨天道路泥泞,加上吃水难、取暖难、上厕所难……棚户区已经成为东北地区的“历史之痛”。

近年来,各地通过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对集中连片的棚户区进行改造。东北地区成为全国大规模棚户区改造的先行者,已经取得明显成效。

“上楼”圆梦,棚户区改造快速推进

1月16日中午,记者来到辽宁省抚顺市莫地社区。这里曾经是抚顺市最大的集中连片棚户区之一——莫地沟棚户区,也是抚顺乃至整个东北地区大规模棚改的“发祥地”。近5000户原来住在棚户区的居民,已经在这里安家两年多。

“原来住平房的时候烧土炕,炕上的黄泥裂了缝,冬天冒烟夏天返潮,从来没铺过像样的床单。我们结婚时候买的新床单,放了十几年也没敢拿出来用。”住在莫地社区109号楼“爱心门栋”的李广莲告诉记者,“一直到搬了新家,上了楼,才把床单铺上,感受到新婚的滋味。”

随着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推进,越来越多像李广莲一样的家庭实现了“上楼”的梦想。抚顺市自2005年进行大规模棚户区改造以来,9.56万户住房困难家庭解决了住房问题,占全市人口1/5的集中连片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彻底改善。

据了解,2005年以来,辽宁省已累计改造棚户区1768万平方米,建设了2683万平方米回迁楼,改善了46万户、155.2万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吉林省2006年—2008年累计改造棚户区3605万平方米,使55万户、170万城乡居民住上新房。黑龙江省已完成棚户区改造投资484亿元,开工建设面积3200万平方米。

拆迁补偿,最大限度让利百姓

与过去直接出让棚户区土地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不同,近几年的棚户区改造,基本上以“政府主导拆迁、出让拆迁后的净地、引入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居民回迁”为主要操作模式。所谓“政府主导”,主要体现在政府组织棚户区拆迁,并投入一定的启动资金。

在东北三省采访时,各地相关负责人都表示,近年来棚改工作之所以进展迅速,最大的动力来自棚户区居民对拆迁工作的支持。“拆得快,建设得就快,资金周转得也快。”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范强说。

拆迁是棚户区改造最难迈的坎,但在东北的棚改中,因拆迁导致的集体上访事件却极少发生。各地普遍实施的最大限度让利老百姓的拆迁补偿政策,功不可没。

各地采取的拆迁补偿政策基本类似,哈尔滨市将其总结为“拆一还一靠户型”政策。“拆一还一”,即拆迁户选择回迁房户型时,被拆迁房屋的原面积部分一分钱不用掏。“靠户型”,指超出拆迁面积一定范围以内,只需支付建筑成本价。超出更多,相应的价格也更高。

由于回迁房户型大多是7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拆迁户花费几万元钱就能住上面积更大的楼房,并拥有完全产权。这意味着通过棚改,不仅改善了住房条件,更实现了家庭资产的增值。

同时,各地结合廉租房政策,为棚户区中最困难的家庭提供低租金的回迁房。吉林省探索实行“共有产权”的方式,低收入家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购买一部分产权、租赁一部分产权,以后若经济条件有改善,还可以按目前的价格买下另一部分产权。

这样的优惠政策赢得了民心。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推动了棚改进程。

为了让拆迁居民“上楼”以后“住得起”,各地都在棚改中尽量减少低收入家庭的负担。如长春市对棚户区回迁居民降低物业收费标准,并要求建成后的小区文化、娱乐、休闲、医疗等服务配套设施齐全。本溪市则结合棚改实施大规模的社会救助,对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每年每户减免取暖费1100元,并组建了5个工会帮扶站和3个惠民超市,对1500户居民发放了定期充值的救助卡。

数量庞大,实施不易,棚改之路任重道远

“我今年多大岁数,我就在棚户区住了多少年。”69岁的本溪市老人初广义如今已经住进了44平方米的棚改新居。“我这么大岁数了也没想过,有一天能上楼。”走进搬进新居的棚户区居民家中,听到最多的就是和初广义老人一样朴实的感谢。

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使得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家庭资产也大幅增长。同时,东北老工业城市的面貌发生了巨变,城市功能也进一步完善。过去低矮破旧的棚户区变成了高楼大厦,道路、环卫、医疗卫生、教育等配套设施更加完善。土地资源进一步实现优化配置,通过提高容积率,促进了土地合理利用。通过棚改增加商品房供应,也有利于稳定一些城市过快上涨的房价。

去年12月底在山西大同召开的全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曾表示,通过资金的合理运作,棚户区改造不仅可以实现保本,一些城市还能实现微利。

棚改尽管进展顺利,但仍任重道远。吉林市计划在未来3年内改造拆迁建筑面积120万平方米,改善1.7万户居民住房条件。本溪市目前仍有10200户棚户区民宅需要搬迁改造。除了改造数额庞大外,具体操作也存在困难。辽宁省建设厅有关人士指出,随着剩余的棚户区越来越不具备商业开发价值,拆迁、资金筹措、操作模式等难题将越来越考验地方政府的智慧和行政能力。

哈尔滨市市委书记盖如根表示,“各级政府有责任通过政策和资金支持,为棚户区居民解决住房问题,为他们组织建设买得起、住得起的房子。”

摘自《人民日报》2010.01.25 记者 王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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