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潍柴”暗战六年
中华工商时报
继恒源祥商标纠纷后,两家“潍柴”企业的商标纠纷又开始闹得沸沸扬扬(本报11日二版头条曾作报道)。记者了解到,两“潍柴”企业商标纠纷案发生并非偶然,双方在诉前已经暗战了6年之久。
双方“潍柴”商标均注册了七八年时间,为什么现在才提起商标及字号侵权诉讼呢?针对记者的疑问,原告(反诉被告)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张方德说,自2003年以来,原告一直在走行政程序,希望主管部门能够撤销被告山东潍柴工贸有限公司的字号及商标。
“行政程序走得太慢,以至于到今天还没有走完。”张方德介绍说,“2003年7月,原告知道被告恶意注册‘潍柴’商标后,于当月分别针对三个商标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递交了3份商标异议申请,要求撤销其侵权商标。”张方德所说的三个商标即为潍柴工贸所持有的第1677821号“潍柴”汉字及拼音组合商标和其后申请的第3246065号潍柴汉字商标和第3284573号潍柴汉字及拼音组合商标,前一个为2001年核准。后二个为2003年获得国家商标局的初审公告,现仍在争议复审中。
据介绍,潍柴动力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异议申请后,2005年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下发了不予受理的通知书。此后,潍柴动力又提起申诉,2007年国家商标局下发了补正通知书,提交补正后,到现在还没有确切的结果。
张方德表示,在潍柴工贸申请的第3246065号潍柴汉字商标和第3284573号潍柴汉字及拼音组合商标时,潍柴动力已经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了申请。遗憾的是,潍柴工贸的商标被核准了。
“潍柴动力是在2002年5月14日申请的,而被告潍柴工贸是在2002年7月18日申请的,比我们晚了两个多月。并且,潍柴动力在2000年11月16日申请注册的第1705556号‘同心圆’图形及‘WEICHAI’拼音组合商标注册的是第7类,本也想注册第4类和第12类了,同样遇到了申请早发得晚的情况。这说明商标管理不够严密。”张方德补充说。
根据张方德的说法,在走了曲折的6年商标维权后,2008年底开始筹备起诉,希望通过法律的手段夺回自己的商标权益。
潍柴工贸董事长许玉峰则认为,被反诉人穴即原告雪近年来注册的与其相近的商标都被驳了回来,但他们一直咄咄逼人不肯罢休,我们提起反诉也没有办法,他们有点欺负人了。
许玉峰说,“他们是大象,我们是蚂蚁。但我们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是平等的。”据了解,潍柴工贸方面提起反诉后,原告潍柴集团及潍柴动力增加了50万元的商标侵权索赔。而许玉峰则表示自己并不需要索赔。
商标纠纷胜败事关企业的巨大利益和重大影响,此次“潍柴”商标诉讼,记者却没有看到上市公司潍柴动力的公告。记者致电潍柴动力证券部询问相关进展情况时,接线人员称自己不清楚此事,董秘正在开会,证券事务代表出差要明天回来。记者多次拨打董秘戴立新的手机,一直无人接听。 (18B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