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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价托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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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购房可获补贴

1月10日,国务院下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其宗旨是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而2009年卖地收入高达1200亿的杭州也在同一日推出29条房产新政,规定不论是否杭州户籍,手中无房者在杭州市区购买14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就可获得房款总额1.3%的财政补贴。此举被民间人士直指为高价托市。

首次购140平方米以下住宅可补贴

10日,杭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规定,在杭州市区首次购买14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给予房款总额1.3%的购房补贴;在市区仅有一套住房,在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售住房,并重新购买普通住房,给予房款总额1.3%的购房补贴;因房屋拆迁(含危旧房改造)选择货币安置的,在市区购买普通住房给予超过货币补偿款部分1.3%的购房补贴。

上述住房消费享受购房补贴的时限为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补贴政策以家庭为单位认定,一户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只要你没房子,你就可以享受财政补贴。”杭州拱墅区天龙房产中介李磊认为,国务院明确抑制投机性购房、炒房和非普通住房,而营业税“2改5”新规对炒房、对购买非普通住宅抑制作用最为明显,但杭州上述新政变相补贴因营业税受影响的客户,消解了宏观政策的执行力。

优惠力度与2009年相当

以杭州一套建筑面积大于90平方米不到140平方米、总价为200万元商品房为例,在2009年的政策优惠下,购房者可获得契税补贴为200万元×1.5%×80%=24000元,印花税补贴为200万元×0.3%×80%=4800元,合计28800元;而据新政规定,这样一套房源可获补贴200万元×1.3%=26000元,基本上达到了以前的优惠幅度。

29条新政提出,有条件减免个人售房所得税;继续暂停征收房地产登记等相关收费;延续并放宽2008年“24条”有关购房落户的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单笔最高额度放宽为80万元等。

该新政还规定,一户家庭中年满18周岁子女购买第二套住房,可比照首套住房贷款的相关优惠政策。资深地产观察者王泽金表示,这无疑也会对某些改善型或者炒房家庭,继续起着“鼓动”作用。

29条新政对开发商的优惠政策同样

诱人:除了删掉“土地款首付比例10%”的条款外,包括企业征税、抵押登记、银行贷款、房屋物业维修基金、兼并重组、发展使用新材料等扶持政策一如既往。

值得关注的是,杭州29条并非首创。2009年12月25日,南京市出台的“宁20条”楼市新政规定,在该市首次购房者,以及夫妻双方仅有一套住房的改善型购房者,都可以享受房款总额0.5%的购房补贴。

市场质疑:合法性与合理性

2010年第一周,杭州一手楼市日成交量由年前的日均200套瞬间下跌到50套以下。而随着29条出台,成交量急剧下跌态势将缓和。浙江社科院研究员谷迎春认为,“杭29条”与2008年出台的救市“杭24条”相比,增加了“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但其本质都是高价托市。

2009年,杭州主城区房产成交115577套(不含萧山和余杭),月均成交近1万套。新房均价从10780元/平方米升到19560元/平方米,二手房均价从11512元/平方米升至17800元/平方米,平均上涨幅度都稳稳进入了全国前五名。

而据中国指数研究院数据,去年杭州卖地收入达1200亿元,而杭州市2009年1-11月地方财政收入489.39亿元。即便今年全年杭州地方财政收入最终能够达到700亿,杭州2009年全年的卖地收入也将超过地方财政收入的1.7倍。

时事评论员舒圣祥表示,在类似这样的地方政策保护下,再强大的中央调控也会化于无形。楼市捆绑着庞大无比的地方土地财政,巨大的现实利益让地方往往失去了应有的公正立场。倘若不能遏制住“地方政府希望楼市快速上涨”的意图,“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就是一句空话。要想真正实现楼市健康发展,第一记重拳应该是强化地方政府问责制度。

谷迎春还认为,杭州29条存在行政程序的瑕疵。他质疑,杭州市政府动用数额巨大的财政资金补贴购房款,是否经过杭州市人大审批,何人何时参与了此次审批?据《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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