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2010年韩国对25种农产品实行特别紧急关税措施

商务微新闻

关注

韩企划财政部2009年12月30日公布《2010年农产品特别紧急关税措施》称,韩政府拟自2009年起,对绿豆、红豆等25种农产品实施特别紧急关税。该措施于 2010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一、韩特别紧急关税制度概况

特别紧急关税制度是指某些商品进口激增或进口价格下降,对生产同种或有竞争关系的商品的国内企业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时,通过提高该商品进口关税来限制进口以保护国内产业的做法。韩特别紧急关税制度主要依据WTO《农业协定》以及《关税法实行令》。2009年1-11月,韩实际征收特别紧急关税商品29项,占指定敏感商品数(31项)的25.8%,征收金额达3.1亿韩元。

2004-2008年韩特别紧急关税执行现况

类型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指定商品数

45

45

44

30

33

征收金额(亿韩元)

26.4

58.3

8.1

2.9

9.6

二、韩特别紧急关税征收体系

(一)进口物量征收标准:基准征收系数*最近3年平均进口量+近期消费变化量。基准征收系数参照最近3年市场占有率,市场占有率越高,基准征收系数越低。商品市场占有率小于等于10%时,基准征收系数125%;市场占有率大于10%小于等于30%时,基准征收系数110%;市场占有率大于30%时,基准征收系数105%。

(二)进口价格征收标准:商品进口价格(离岸价)未及基准征收价格的90%时,适用该项特别紧急关税措施。

(三)物量和价格双重征收标准:满足物量和价格双重征收条件时,适用征收税率或税额中的较高部分。

三、韩2010年农产品特别紧急关税适用商品

(一)以进口量为基准执行特别紧急关税的有:荞麦、其它干绿豆、其它干红豆、去壳花生和未去壳花生等5种产品。

(二)以进口价格为基准执行特别紧急关税的有:其他干绿豆、其他干红豆、小麦淀粉、水参、红参茶、红参粉、红参提取液等23种产品。

(三)以进口量和进口价格双重基准执行特别紧急关税的有:其他干绿豆、其他干红豆、花生(含脱壳和未脱壳)等4种商品。

2009年韩农产品特别紧急关税适用商品 (共25种)

物量标准(6种)

价格标准(23种)

数量价格双重标准

(4种)

序号

品名

序号

品名

序号

品名

1

其它干绿豆

1

其它干绿豆

1

其它干绿豆

2

其它干红豆

2

其它干红豆

2

其它干红豆

3

未去壳花生

3

未去壳花生

3

未去壳花生

4

去壳花生

4

去壳花生

4

去壳花生

5

荞麦

5

薏苡的其他加工品

6

其它谷物

6

小麦淀粉

7

水参

8

野山参(含白参)

9

其它人参(含白参)

10

野山参(含红参)

11

其它人参(含红参)

12

红参粉

13

红参片或胶囊

14

红参粉末

15

人参叶和茎

16

人参种子

17

其它人参

18

红参萃取物

19

红参萃取粉

20

红参提取液

21

红参茶

22

其它红参制品

23

油性树脂(仅限红参)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