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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工商联(商会)工作十大亮点推介展示活动方案

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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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介展示范围

各地工商联(商会)发挥职能作用所开展的、并在2009年度完成的各种活动、调查研究、参政议政等具有启示意义的工作;2009年《中华工商时报·工商联周刊》刊登介绍的各地工商联亮点工作。

二、组织机构

1、成立组织委员会

主任:孙晓华(全国工商联副主席)

副主任:高庆林(全国工商联宣教部部长、中华工商时报社社长)

李忠春(中华工商时报总编辑)

成员:全国工商联办公厅、研究室、会员部、宣教部、扶贫部、经济部、联络部、法律部、人事部负责人各1名,中华工商时报社领导班子成员3名。

组委会职责:审议确定“2009年度工商联(商会)十大亮点工作和20个优秀案例”。

2、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职责:

负责活动的策划、组织和进展推进的工作安排,发动推介活动。

在推介的工作项目中向组委会推荐30个以上优秀案例候选名单。

主任:王晓光(中华工商时报副总编辑)

副主任:张宪春(中华工商时报社党组成员、秘书长)

赵剑波(中华工商时报社社长助理)

刘建(全国工商联宣教部综合处处长)

李扬(全国工商联宣教部宣传处处长)

成员:全国工商联宣教部综合处、宣传处人员,中华工商时报《工商联周刊》成员。

推介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联宣教部门负责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商联宣教部门负责人,各副省级市工商联宣传部门负责人,各行业商会秘书长,中华工商时报记者站负责人以及各地通讯员。

三、基本条件

1、各地工商联(商会)发挥职能作用,在2009年度所开展的各种活动,以及调查研究、参政议政等工作。

2、效果良好,得到党委和政府的高度肯定和支持,或观念思路有所创新,内容形式新颖,社会影响力大。

四、组织程序

1、由推介人分别提供,推介2009年本地区工商联工作亮点名单和说明,每人不超过2个案例,彼此相互独立运作。

2、由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初评,报组织委员会批准,将40件工商联工作案例组成候选名单在《中华工商时报·工商联周刊》、中华工商时报网和全国工商联宣教部网站进行公布。

五、进度

2010年1月20日前完成推介、初评工作,2010年春节前公布十大亮点和优秀案例名单。

六、通联方式

1、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地点: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方东路8号中华工商时报社内。

电子邮箱:shanghui126@126.com(候选案例务请发至此邮箱)

2、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谭俞雄 高春颀 胡静波

电话:010-6468190113366399421 13661049209

中华工商时报社2010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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