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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食蝗”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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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台湾的电视节目上看到对于大陆“奇异风俗”的报道,有一条便是山东人民对“油炸蚂蚱”趋之若鹜。遂回忆起幼时夏天与小伙伴们去乡村的田野上捕捉蚂蚱的经历。我们用狗尾巴草杆儿穿其颈部,串成一串串的,置于铁罐中再埋到火里,撒些家里带来的盐粒,便烹成鲜美的食物。那滋味颇有点儿像在吃烤鸡翅尖儿或是椒盐虾。

皇帝怒食生蝗

查阅历史,蝗虫为灾、祸害庄稼的事例倒是不少,可很少提到人吃这类虫子的故事。反而倒是多以为蝗虫有毒,但其实指的是“尖头长角长股”且浑身青绿的一类。这尖头的正名实是叫作“中华蚱蜢”,剑角蝗属,性味辛凉,可入药材。这就是古书上所说的“阜螽”一类,或名作“蚱蜢”。《本草纲目》卷四十一引陈藏器的说法,以为阜螽有毒,若在其交配期捉来,可作媚药。由此,我们才可以理解唐太宗怒食生蝗的“政治秀”(参看《资治通鉴》卷192)也算得上是用心良苦了。在唐以前,似未见以蝗虫为食物者。

据《新唐书》卷三十六,唐德宗贞元元年(785)夏天,中国发生蝗灾,民人“蒸蝗曝飏,去翅足而食之”,这也许是最早的“食蝗”记录,里面反映出民间恨不“食其肉”的怨心。宋人范仲淹宣抚江淮时,曾见太平州(今安徽芜湖)郊野的贫民捕蝗虫晒干,摘去翅足,和野菜一起煮食(《封进草子乞抑奢侈》) 。这条记载被南宋人董视为有用的资料,便收入到他的《救荒活民书》中。

但仅仅是出于非理性的“报复”和不得已的“救荒”目的,恐怕食蝗难以列于日常饮食的菜谱。为何轻易不敢捕食?主要是因为古人迷信所致,遇到蝗灾唯知祭拜(拜蝗神,也拜驱蝗神) 。

味道与虾无异

徐光启在《农政全书》的卷四十四中说:“今东省畿南,用为常食,登之盘。臣尝治田天津,适遇此灾,田间小民不论蝗蝻,悉将煮食……质味与干虾无异。东省畿南,既明知虾子一物,在水为虾,在陆为蝗,即终岁食蝗,与食虾无异,不复疑虑矣”。乃知至明末先已改变风气的,是天津山东一带。至今此二处的民间菜肴中仍常见烹调此虫的例证,可见其传统。

徐光启说冬储之蝗虫,“质味与干虾无异”,这味道上的联想似乎和他本人的“科学发现”有关,因为他注意到蝗虫多生于水泽之畔,且引《太平御览》上所说的蝗虫至丰年则化为虾(今本《太平御览》卷九四三,惟说汉时广陵地方在清平安定时,曾有蝗虫入大海而化为鱼虾) ,便推断虾化为蝗,蝗化为虾,“终岁食蝗,与食虾无异”,倒也是破除迷信的一个办法。

不过,蝗、虾味道上的相同在古代就有一致的看法。《说郛》卷三十三,引北宋人张师正《倦游杂录》,谓“岭南人好啖蛇,易其名曰茅鳝,草虫曰茅虾,鼠曰家鹿,蛤蟆曰蛤蚧,皆常所食者”(今之美国学者安德森所著《中国食物》中有此节引文,中译本以意译无法准确还原,遂将“brushwood shrimps”翻成了“树虾”)。委宛本《说郛》将草虫写作草螽,都是指蚱蜢。再观南宋人周去非《岭外代答》卷六,“食用门”之“异味”,其中说“深广及溪峒人,不问鸟兽蛇虫,无不,其间异味,有好有丑”,所谓丑的“异味”便举出蝗虫和蝗虫卵来。看来“食蝗”风俗,岭南粤桂一带的历史是更为悠久的。

穷人的营养品

西方人“食蝗”历史更悠久。希罗多德最早观察到有土著夏天会专门去捕捉蝗虫,晒干,碾碎,泡在奶中饮用(iv 172)。阿里斯托芬的喜剧《阿卡奈人》中,专有上门兜售禽鸟和蝗虫的小商贩,剧中人设问到底鸫鸟好吃还是蝗虫好吃,一小厮便理直气壮地说:当然是蝗虫好吃!当然这是反话,博君一粲而已。蝗虫在希腊人看来乃是穷人的营养品,中期喜剧作家中有个叫阿列克斯(Alexis)的,他曾描写过有人为了装穷,以谋得乐善好施之老妇的接济,便在家宴上摆出了蝗虫这道菜。西元后一二世纪间有一种《伊索传》,引叙传说中寓言作家伊索的话,谓穷人无食物,便以蝗虫为餐,有时捕捉来进行腌制,可售以善价。直至基督教时代,施洗者约翰所中意的食品,便是野蜂蜜与蝗虫。此外,蝗虫之为食物,也有医学功用,罗马时代之医家盖伦,早已注意到有医家将蝗虫列入药材,谓晒干之蝗虫配以胡椒粉,可治疗疝气。

然而,古希腊人使用的“蝗虫”一词有三四个不同写法,有时不像亚里士多德《动物志》里面的界定那么明确,似可兼指蝗虫、蟋蟀及蝉。阿列克斯残篇的英译本,便译成了蟋蟀。蛐蛐能吃?还是第一次听说。不过,亚里士多德对于知了的美味似乎深有体会,《动物志》(556 b)中言此虫未脱壳时味道最美。又言雄蝉本为佳肴,但交配后,雌蝉满怀白卵,味道更胜。

二十多年前,舅母家院中的大树下捕捉来的“知了猴子”,也因我们的嘴馋而下了油锅。饮道,千古一心;无论是食蝗还是食蝉,东海西海,总算也是“德不孤,必有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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