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速公路限速标准调整 今起走高速允许开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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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冯敏超
潇湘晨报记者谢功梅 长沙报道
“建得这么好的高速公路,最高限速却是100公里,这样的高速公路还真有点打折扣。”司机们经常这样抱怨。今起,司机朋友的抱怨将大大减少。
昨日,省纠风办、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安监局共同公布了我省高速公路限速标准调整新方案。新方案规定,除常张、常吉、邵怀、怀新高速等山区高速公路外,在其它平原微丘区高速公路上,小轿车最高限速由之前的100公里/小时提至120公里/小时,其它车型限速为100公里/小时,隧道里,所有车辆限速均为80公里/小时。山区高速公路将实行分段限速。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邹和平介绍,自1994年我省第一条高速公路建成通车以来,目前全省共建成高速公路22条(段),通车里程达2112公里,目前,全省高速公路通行条件良好,交通秩序平稳,但随着车流量增加,高速公路现行以设计速度确定的限速标准,与实际安全运行速度越来越不相适应,与大家快速、便捷出行的要求也越来越不相适应。
“在综合考虑高速公路线形、交通流、路侧影响等因素,在平衡设计速度与安全运行速度的基础上,我省对高速公路运行速度采取分路段限速、分车型限速、隧道群限速和恶劣气候条件动态限速4种形式,进行限速标准的调整。”邹和平说,新标准实施后,我省非山区高速公路最高限速提至120公里/小时,山区高速公路实行分段限速。
我省现有山区高速公路四条,分别是常张、常吉、邵怀、怀新,这四条路实行分段限速(详见右图)。以后我省建成的高速公路,也将参照此次发布的山区高速公路标准进行。
我省还对隧道限速进行了调整,由60公里/小时调至80公里/小时。交警对驾驶员行驶隧道时的安全要求仍维持不变,即进入隧道通行前应减速,按标志标线要求做好通行隧道准备,开启车灯,不得随意停车或变更车道,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还应在限速标准基础上减速通行。
限速标准提高后,会不会导致交通事故大幅提升?省交通运输厅和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调整限速标准,目的是在安全前提下,让高速公路发挥出高效作用,而不应该增加安全事故。“根据我们的经验,80%的事故都是人为的,因此,提高10%-20%的限速标准对安全没有多大影响。当然,司机还是得谨慎驾驶。”
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冯伟林说,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牌正在按计划更换:常吉、常张、邵怀、怀新四条山区高速公路,12月31日前全部更换完毕;其他非山区高速公路,2010年6月30日前全部更换完毕。
[链接]超速行驶仍分层次处罚
本报长沙讯 省交警总队副总队长杨月光表示,新限速标准确定后,为减少交通事故发生,高速交警对超速行驶违法行为仍将分层次处罚。具体处罚标准为:超速10%(含)以内的口头警告,免罚款。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30%(含)以下的,罚款100元;超过规定时速30%以上40%(含)以下的,罚款150元;超过规定时速40%以上50%(含)以下的,罚款200元;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60%(含)以下的,罚款1000元;超过规定时速60%以上70%(含)以下的,罚款1500元;超过规定时速70%以上80%(含)以下的,罚款200元;超过规定时速80%以上的,罚款2000元并处吊销驾驶证。记者谢功梅
我省高速四种限速方式
1.分路段限速。设计时速达到120公里的,保持120公里不变;设计时速偏低的,依据科研成果,采取运行速度适当提高限速值。
2.分车型限速。小客车最高时速120公里、最低时速60公里;其他机动车最高时速100公里、最低时速60公里。
3.隧道群限速。隧道群、特大桥、陡坡及长下坡、事故多发路段按其设计速度不突破80公里的限速标志,并设置相应的解除限速标志或新的限制速度标志。
4.恶劣气候条件动态限速。采用高速公路情报板,临时发布限速数值。
整理/记者谢功梅
稿源:红网综合 作者:谢功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