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摩新国标被指一棒打死全行业
上海商报
沪上电动车企业拟推锂电池加以应对
商报记者 张冠城 周洁
多行业应对标准切换
再有一个月不到的时间,新国标即将实施,但电动车生产企业眼下却很憋屈,新标准的文本迟迟没有拿到手,而对于已经从正规渠道获取的信息,标准又可能对自己的企业造成致命性打击。标准内有关电动车限重到底针对哪些产品?摩托车和电动车到底按照什么区分?按照新国标执行后企业还能不能继续照常生产?一系列问题自国标出台后一直困扰着生产企业。
市民所骑“电驴”体重多超标
“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成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国家标准委员会10月公布的有关电动摩托车和轻便电动摩托车的相关标准,几乎将目前主流的电动车一棒打死,引起了行业内广泛关注。
“我的电动车无论是造型还是重量都赶得上轻便摩托车,当时买的重量超过了60公斤,这辆车以后算电动车还是摩托车?”在国标消息经由媒体广泛发布后,包括戚小姐在内的很多市民都有类似的疑问。
并且,时速要限于20公里以下才能“合格”成为电动车也被市民认为有点“过”了。商报记者从一些电动车主处了解到的信息是,其每天上下班的电动车时速一直保持在30公里以上。“20公里限速,这个是不是也太慢了,我可以改骑自行车了。”有电动车主如此抱怨。
由于新国标自公布之日起一直备受质疑,因此,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12月6日就电动摩托车标准的有关情况发布了说明,称新批准发布的4项“电动摩托车标准”与“电动自行车标准”界限明确,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是具有明显不同特点的两种产品。但这一说明并未就标准的合理性作出解释,因而也未能解答外界有关“40公斤、20公里标准电动车属性”的疑问。
大部分企业需要重获资质
目前市场中几乎所有的电动自行车,都已超出这一“20/40”标准,这意味着绝大多数电动车将同机动车一样管理。更让沪上电动车生产企业头痛的是,新标准是给企业上了一道硬杠杠,企业要想生产超出标准的“机动车”——从“电”改“摩”,等于让大部分企业都要重新获得资质。
商报记者调查发现多家沪上电动车企业注册资金均低于1000万元,如果要有资格生产超过国标的机动车,则需要另办手续。仅在资金规模上达不到要求,即可能随时面临关闭。
“获得摩托车牌照的企业必须满足项目总投资不得低于2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不得低于8000万元等多个条件。”上海自行车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建荣提出,单从这点上,不仅沪上几乎没有企业可以达标,就算在全国,也没有几家电动车生产企业能够顺利过资金这一关。众多生产电动车产品的企业就有可能关门歇业。
“我们也很想知道具体怎么操作,一直在等消息,目前还不清楚国标最终执行的具体时间、具体内容以及各项规范,行业内很多企业也都在观望。”上海依莱达电动车有限公司办公室相关人士解释道。
操作难度太大需暂缓执行
“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都算作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那么沪上目前行驶在路上的电动车都是超标产品。”郭建荣认为,这一国标某些内容上欠缺科学性。
按照所了解的情况,目前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有95%以上都是“超标车”。而业内人士估算,2009年底我国电动自行车总数将达到1.2亿辆。据此测算,“超标车”将在1亿辆以上。
对于众多电动车主来说,按照“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的标准,可以说与自行车的标准相当,而对照摩托车的速度和要求又显得过低,这样,电动车的概念就有些模糊,不再是以往出行的最好选择。
而在标准的颁布时间上,业内人士也认为出台过晚,仅留有一个月的时间,社会很难在短时间内全部调整完毕。
根据国家标准委的说明,超标电动车的身份今后陷入了尴尬的境地,今后是要走机动车道还是非机动车道将成为一大问题。“跟机动车走同道势必造成交通更加拥堵。但被划入机动车走非机动车道,交警又要怎么来认定。”有市民提出这样的疑问。
协会企业迄今仍未见文本
虽然是10月颁布,但是截至近日,沪上行业协会和电动车生产企业仍旧没有看到过新国标的正式文本。
“听说在印刷吧,反正到现在为止,我们也没收到任何正式的文本,公司也很想知道其中的细节,而有关新国标的一些内容,我们也只是从相关网站等一些渠道获悉的。”沪上一家电动车企业负责人告诉商报记者,对于即将执行的“电摩”新标准,其感觉来得非常突然,除了行业内大多数企业不了解文本细节外,连行业协会也还没拿到文本。
据了解,有关电动车事实上早在1999年便有一项行业标准,规定电动车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在十年的发展中,有些企业操作不规范,把电动车按照摩托车来生产,输出功率越来越大,与电动车产品本身相悖。”郭建荣指出,国家标准委员会出台新国标本身也想规范行业现状,促进行业有序发展,但标准有的地方确实值得商榷。“新国标里的重量标准应该属于重要项,并不会是强制执行,重量超标但是其他方面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仍然是合格的。”郭建荣如此理解新国标“超标车”的含义。
据悉,由于标准存在不科学性,操作有难度,中国自行车行业协会已向国家相关部门提交暂缓执行该新国标的申请。
行协能否存在第三形态电动车
上海自行车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建荣昨天在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国家标准委员会近日颁布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标准讲得很清楚,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是两种不同的产品。前者属非机动车,后者是机动车,管理方法也不一样,应该说国标为出台的技术条件是有针对性的,针对的是目前那些在车重和车速上严重超标的所谓电动自行车,对那些未超标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来说造成的影响并不大。
郭建荣说,1999年颁布的有关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中有三条否决项,即车速超过每小时20公里、车架强度不达标、制动性能不达标。这三条否决项只要一条不符合标准,就可判定为不合格产品,而车重为重要项,即整车重量不得超过40公斤,重要项共有18项,车重仅为其中之一项,如果重要项有三项指标不合格,可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因此,新近出台的通用技术条件,对车重问题的描述是不全面的。
他还认为,区分电动自行车还是电动轻便摩托车这两种产品的分水岭,在于有无骑行功能,电动自行车是可骑行的,而且规定半小时速度不低于7公里,现在把整车重量超过40公斤就作为判定电动轻便摩托车的规定是不科学的,因为一组48伏铅酸电池重量为15-20公斤,电机5公斤,车架8公斤,还有其他各种零部件,因此限重40公斤是不现实的。把一条重要项而不是三条重要项作为判定超标依据是不应该的。
郭建荣还提出,目前上海可上牌的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为280多万辆,这还不包括那些无牌、无证的电动车和在外地生产的10多万辆燃油助动车,国家标准为新出台的通用技术条件,应该主要针对的是这些非法上路的车辆。他提议,目前上海马路上行驶的电动车大多数既不能归类为电动自行车,也不能划为电动轻便摩托车,能不能以第三种形态来界定,即电动助力车或轻型电动车。
企业推锂电池电动自行车应对
绿亮集团电动自行车市场占有率达25%,其董事长、总经理方加亮对商报记者说,国家标准委员会这个新通用技术条件不科学、不符合实际、不符合老百姓的真正需求,也脱离了行业标准。虽然社会上存在着不少不达标的电动车,存在着轻摩化问题,但事实上早在好几年前,轻摩化的电动自行车就遭到了许多正规厂家的抵制,在车管部门上牌时也会遇阻,包括绿亮在内的许多企业是能够做到自律的,而现在新的通用汽车标准,虽然也有抑制名不副实的电动自行车的作用,但标准重点突出车重问题,这是不正确的。他建议这个通用技术条件暂时不要实施,要让时间重新验证,即使勉强实施了,也不一定能实施得下去,应该进一步研究和讨论,特别要吸收大部分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意见。
不过,话虽这么说,绿亮还是做好了应变准备,以开发出电池重量只有5公斤的锂电池电动自行车,将于明年元旦后开始面市,其他如捷安特、好孩子、华拓等生产厂家也未雨绸缪推出锂电池电动自行车,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变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