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东北地区9000多家国有工业企业实现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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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11月13日讯 今天,国家发改委东北振兴司巡视员王树年做客“中国访谈”,解读33号文件下的东北振兴,以下是访谈实录。
中国网: 之所以在2003年国家制定了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战略,一个重要的背景就是东北老工业基地在长期计划经济,国有企业的比重占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改革开放使它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挑战。当时,东北地区有不少老的国有企业面临发展的困难,有不少工人失业下岗。这种现象当时被称之为“东北现象”,也是老工业基地和老国有企业改革当中面临的困境。
中国网: 我们也知道国企改革始终是作为东北地区振兴的一个重中之重,在这五年当中,在国企改革方面也取得了非常大的突破,非常大的进展。我想请王司长回顾一下,老的国企,在改制之前的国企是什么样的状况
王树年: 应该说这几年东北振兴取得这么大的成绩,很大的一个关键因素就是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而且这一轮的国企改革是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改革。经过三年的攻坚,东北的国有企业,中小型国有企业,国有成分基本退出,大型国有企业也都基本上实现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实行了股份制改造。我们初步统计了一下,根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东北大概有9000多家国有工业企业实现了改制、重组,大概有30多家大型企业实现了跨省、跨地区、跨行业的兼并重组。所以应该说力度还是很大的,三省省委省政府在国企改革方面所采取的措施,推进的力度都是空前的,所以才能取得这样大的成效。
说到国有企业,历史就比较长了。我一句话、两句话也描述不清楚,你们有时间可以到我们的老工业基地,像沈阳的铁西区实地看看,找当地的老工人、离退休人员了解一下。总的一个概念,东北是我国的工业摇篮,是一个老工业基地,为新中国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一五”时期,156项中大概有56项—58项都是布局在东北,所以当时东北就是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经济区域。这些国有企业在我们传统的计划经济时期就是资源配置是由国家决定,整个生产计划,包括原材料的供应都是由国家来决定的,产品价格也是由国家来决定的。企业那时候不讲利润,企业是国家的,所以就按照计划经济的指令性计划去生产,销售也不用企业管。所以改革开放前,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有企业就是一个生产单元,一个生产车间,让你生产什么你就生产什么,你所需要的原料,产品的流向,一切都是按照计划来执行的。
王树年: 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实行了双轨制的体制,给企业有一部分的自主权,就是在计划内是按照指令性的国家计划来执行,在计划外允许一部分产品,是以国家的指导价格进行销售,然后给企业留下一定的利润,用于企业的自身发展。这是当时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时有了一个双轨制的过程。特别是在价格体系上,那个时候双轨制的价格是最典型的,这也是我们国家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中独特的地方,我们走了一段双轨制的过程。
再到后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又进入了新的阶段,就是从80年代中后期,一直到90年代,以国有企业改革脱困为主要的改革阶段。国家在这期间也对企业的技术改造,对产品的研发投入了很多的资金,试图能够解决老国企困难的局面。因为在80年代中后期的时候,以老工业基地,像沈阳铁西,基本上是一片箫条,那个地方聚集了几百家国有企业,几乎很多企业都面临破产和停产的状态,所以情况很不乐观。用他们当时的话讲,铁西区当时叫“工人渡假村”,因为当时工人都没有班上,所以大家都只能在那里待着,当时的状况确实非常严峻。
王树年: 后来,国企改革脱困也投入了很多资金和精力。一开始,老的国企是50、60年代建立的,它的技术装备、生产设施,包括公共辅助的水电气管网已经严重老化,国家就进行改造,搞一些基础设施的更新改造。后来发现问题还是比较大,因为整个工业区的范围很多基础设施都不能适应新的需要,所以改造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但是这一轮以国企脱困为核心的改革并没有触及到深层次的问题,特别是产权制度的改革,所以成效也不是特别明显。
实施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以后,中央的11号文件明确提出,东北振兴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前提,要以国企改革为突破口,所以在这样一个情况下,按照中央11号文件精神的要求,三省的省委省政府下决心花大力气,全力推进国企改革,特别是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国企改革。经过这几年,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一方面,国有经济的影响力和控制力,虽然说企业的数量减少了很多,但是这种影响力和控制力在不断增强。同时,国有成分的退出为非公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很大的发展空间。因为我们在推进国企改革的过程中,鼓励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包括其他社会资本来参与老工业基地的国有企业改革,所以在这期间,中小企业很多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国有退出,很多民营经济进来,这样给中小型的原有国有企业增添新的发展活力,带来很大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