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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强制办卡说“NO”!

上海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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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很“邪门”,接二连三“撞见”企业强制员工办理银行卡之事。

今年国庆长假前一天,娘子下班回家就开始嘟囔:“公司财务不知又搞啥花头,去年底刚给大家办过一张××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借记卡,现在一年不到,又强制办这家银行的卡。老百姓要那么多卡干嘛,里面又没钱,天晓得财务跟银行有什么‘合作’!”娘子随手把新办的卡丢在桌子上,我一看,这是某大型商业银行的借记卡。如此,娘子的钱包里除了她自己办的两张信用卡,尚有公司用来发工资的卡,再加上不到一年新发的这两张卡,还真有点银行卡泛滥之嫌。

长假里跟朋友聚会,聊起各自的生活工作,有人提到被公司强制办卡之事,我马上竖起耳朵,只听那哥们颇为无奈地讲述:“我在公司9年,前后换了3次银行卡,理由都是换卡发工资,你又不能不办。前面那两张卡又不能销掉,万一哪天财务说有一笔钱打到第一张工资卡里了,你若销掉,那就惨了。但是,卡一多容易乱,管理很麻烦。我又不是百万富翁,兜里揣那么多卡根本没用……”我听着可乐,拿胳膊肘碰碰娘子:“嘿嘿,听到了吗,跟你一样头疼的人多了!”

长假行将结束,待在家里上上网、收收心。可巧,在3·15消费者投诉维权网看到一则最新投诉:“2009年8月31日,接到公司财务部通知,要求全公司每人必须办一张××银行的卡,说是帮助银行完成任务。如果谁不办理,将会在每月发工资时扣除手续费。”我一瞧,竟跟娘子公司强制员工一样,乃同一家银行的借记卡,区别仅在于这位消费者投诉的是该行北京某支行。接下去读其留言:“我认为办卡是个人行为,被强制执行非常不合理。公司还称不办卡,每月发工资就扣手续费,即使扣也不应该扣在个人头上!我觉得必须投诉,这是为了我们广大员工的切身利益!”

瞧,事情就是这么巧,才一个多礼拜,就连续耳闻目睹三次企业强制员工办理银行卡之事。其实,对于这种现象,笔者并非头回知晓,只不过遭遇“密度”不像最近这么大。早前就曾听闻媒体报道,现在除了上门推销信用卡,一些银行又开始将目标瞄准工资卡,通过与企业单位的业务往来,要求公司财务以变更发放工资账户或发放奖金、福利费用名义,给员工强制办理不同银行的借记卡。个别银行甚至将“业务”做到大学校园和幼儿园,前者通过校方,要求所有学生办理某国有商业银行借记卡。后者更牛,哪怕不少家长已有幼儿园“指定”的某银行借记卡,园方却仍要求家长们重新交钱15元再办。若达不到办卡“指标”,就扣班主任的钱。而据园方透露,15元包括5元工本费和10元年费,都是交给相关银行的。果真如此吗?

说实话,这种银行“携手”企业强制员工办卡的情况,确实令人无奈。尤其对上述将莘莘学子和祖国的花朵都成功列入强制办卡范畴的银行,只能言不由衷“赞”一句:贵行的“公关能力”真不是一般的强!事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由此,一些银行“携手”企业财务部门强行为员工办卡,不仅违背消费者意愿,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也涉嫌违反《商业银行法》中关于交易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属典型“霸王行为”。遏制“霸王行为”,需要切断银行与企业财务部门之间的利益输送链,更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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