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农产品期货期待扩容

上海金融报

关注

为了与9月1日起执行的大豆、玉米新国标相衔接,日前大商所发出通知,已挂牌的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及玉米期货合约仍执行原质量标准,而新注册仓单则执行标签标识规定。

市场研究人士表示,此次新国标相关条款为强制执行内容,主要目的在于提高粮食产品质量和设立统一标准,修改后部分农产品期货的可供交割量将大大增加,有利于农产品期货发挥市场功能。

大豆期货交割量扩大今年3月2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新的玉米和大豆等国家标准。大商所有关人士表示,由于新的大豆、玉米国家标准相关条款为强制执行内容,大商所拟定了新的合约质量标准等规则草案,并制定了新旧合约过渡期方案。

该人士介绍,在新的国家标准中,大豆按完整粒率定为五等,其中流通量较大、品级所占比例大、作为市场服价基础的为三等大豆,其完整粒率≥85.0%,每一等级相差5个百分点。因此黄大豆1号合约交割标准品定为三等大豆。新标准实施后,现货收购时仍然维持2分/斤的等级差,且目前期货的升水标准已执行多年,现货企业对此比较认可,因此二等大豆和一等大豆分别维持了原10元/吨和30元/吨升水标准不变。

另外,考虑到现货贸易惯例及现货商的实际需求,四等大豆的贴水值设为0元/吨,并增加纯粮率在87.5至88.5之间、原来没有进入期货交割的新国标5等大豆贴水30元/吨进入交割,扩大了可供期货交割量。

与国际标准接轨另外,为了与国际标准接轨,新合约增加了强制执行的损伤粒方面的规定。例如,黄大豆1号合约中,标准品级要求损伤粒≤3.0%,其中热损伤粒≤0.5%,贴水品为损伤粒≤8.0%,其中热损伤粒≤3.0%,贴水值为30元/吨;考虑到2号合约对应的进口大豆中南美大豆远途运输、现货商接受热损粒增加的实际情况,新2号合约热损粒的替代品标准放宽到5%,高于新国标中五等大豆标准的3%。

同样,为了提高国际化程度,新玉米期货合约以容重≥650克/升的三等以上玉米作为交割标准品,比旧合约的标准品比例高出5%;以容重≥620克/升且<650克/升的新国标四等玉米作为替代品。在新测量方法下,同一样本的玉米容重要降低30克/升左右,新国标体系下等内玉米数量明显增加。

另外,新玉米、大豆国家标准中,增加了标签标识方面的强制性规定,要求在包装物上或随行文件中,注明产品的名称、类别、等级、产地、收获年度和月份,新的大豆、玉米合约在交割细则中也增加了相应内容。

有市场分析人士指出,此次玉米、大豆等期货合约的修改,是为国内农产品期市扩容做准备,不会影响现有的市场交易。如大豆新老国标定等指标“纯粮率”与“完整粒率”指标可以通过公式相互转换,玉米新老国标定等指标“容重”的测定,也可按相应数值进行换算,其换算出来的部分商品在级别上虽有差异,但在期货交割时升贴水标准与原合约规则升贴水标准基本相当。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