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业者禁购“一对多”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邵泽慧)基金公司从业人员将无缘“涉猎”即将上马的“一对多”基金产品。记者获悉,日前中国证监会正式通知各基金公司,基金公司自有资金及基金从业人员不得购买“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据悉,此举是为了防范利益输送。
证监会下了“禁买令”
记者了解到,随着基金“一对多”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的正式公布,8月18日以来30余家具备专户资格的基金公司开始新业务竞争。由于一次可以上报五只产品,多家基金公司均是用足了限额。证监会也再度对其客户身份进行了规范,通知规定有两类资金暂时不得购买“一对多”产品:一是基金公司自有资金不得购买“一对多”产品;二是基金从业人员不得购买“一对多”产品。并指出待相关规定明确后再予以考虑。
为了防范利益输送
记者了解到,“一对多”产品最低100万元起,购买的门槛并不高。而由于此前“一对多”业务的规定没有对客户身份进行明确限制,理论上,基金从业人员只要能拿出100万元以上的资金,也可以购买“一对多”产品。因此,“一对多”合同准则公布后,不少基金管理公司也在向监管部门咨询能否自购。据悉,“一对多”属于私募产品,不必对外公开披露运作情况,如果基金从业人员参与投资“一对多”产品很可能被指为“利益输送”、“内幕交易”等,因此监管部门干脆就下达了禁买令。
和私募抢客户在所难免
记者上午在采访中了解到,基金从业人员通过申报可以购买开放式基金,但是对于“一对多”产品,许多从事非投研工作的基金人员则明确表示“根本买不起”。业内人士表示,从产品销售来看,由于银行拥有成熟的高端客户资源,先期可能是“一对多”最重要的销售渠道。
好买基金则指出,近期由于中登公司开立账户的问题,私募公司发行新产品受阻,很多募集结束的产品无法顺利的投入运作,而巨大资金量的机会成本不低,短期内又看不到开闸的迹象,客户的耐心也在逐渐的消磨。此时“一对多”的发行恰好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市场的空白,必然会对私募的客户群体产生分流作用。“一对多”产品在设计理念上也处处体现出与私募的相似性,可以想象未来二者竞争将会十分激烈。 J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