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然人投资者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公告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尊敬的自然人投资者:
创业板市场启动在即,首批企业股票发行和上市时间逐渐临近。为了拓宽您的投资渠道,为您提供更好的交易服务,长江证券各营业部已于2009年7月15日起开始受理投资者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具备两年以上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创业板交易权限将在您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两个交易日后开通;尚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创业板交易权限将在您签署《风险揭示书》五个交易日后开通。
二、您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深圳A股证券账户卡亲临营业部现场,签署《风险揭示书》并抄录相应“声明”内容,办理开通手续。
三、根据监管要求,为便于我公司对您的风险认知与承受能力有更好的了解,节约您临柜办理业务的时间,请您提前通过我公司长网网站(www.95579.com)自助完成风险承受能力测评。
四、为避免创业板市场开闸后可能出现的办理高峰,如您有意参与创业板投资,请尽快前往营业部办理开通手续,否则将可能影响您参与创业板新股申购及交易。
五、为了方便您办理该项业务,除正常交易时间之外,我公司各营业部将根据客户需要开通周末服务。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营业部或致电我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999。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