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营经济史·大事记(连载十七)
中华工商时报
5月5日-23日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大会正式通过了中共中央根据毛泽东的倡议而提出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会议正式改变了中共八大一次会议关于国内主要矛盾已经转变的正确分析,认为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社会主义道路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这就确认了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问题的“左”倾理论。会议号召全党和全国人民,认真贯彻执行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争取在15年,或者在更短的时间内,在主要工业产品产量方面赶上和超过英国。
6月1日《红旗》杂志刊登了毛泽东的文章《介绍一个合作社》。文章推荐河南封丘县应举农业社“苦战两年改变面貌”的经验,批驳了“中国人口太多太落后难于前进”的观点,并指出,共产主义精神在全国蓬勃发展,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革命(生产关系方面尚未完成改造的不分)、政治革命、思想革命、技术革命、文化革命正在奋勇前进。我国在工农业生产方面赶上资本主义大国,可能不需要从前所想的那样长的时间了。
6月4日北京市私房改造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私有出租房屋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几个具体政策问题的规定》。《规定》指出,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的起点为:“够15间(自然间)、不够250平方米,或是够250平方米不够15间者都列入改造对象,予以改造。”
6月26日国家统计局在保定召开全国统计工作现场会议,7月9日结束。这次会议提出统计工作必须为政治服务的方针。按照这个方针,政治运动开展到哪里,统计工作就要跟到哪里;党政领导需要什么,就统计什么。这个方针对此后工农业生产领域“放卫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7月23日《人民日报》报道了河南省西平县和平农业社放“小麦高产卫星”的消息,宣称小麦亩产达到7320斤。
8月上旬毛泽东先后视察了河北的徐水县、安国县、定县,河南的新乡县七里营乡、襄城县、长葛县和山东省的一些农村。9日,他在山东同当地负责人谈关于办大社的问题时说:“还是办人民公社好,它的好处是可以把工、农、商、学、兵合在一起,便于领导。”
8月19日在全国协作区主任会议上,毛泽东比较集中地讲了要破除资产阶级法权的思想。他认为,按劳分配、工资制度、脑力劳动者与体力劳动者的收入差别等,都是资产阶级法权思想的残余。他强调,所有制解决以后,资产阶级法权制度还存在,如等级制度、领导与群众的关系。要考虑取消薪水制、恢复供给制问题。过去搞军队,没有薪水,没有星期天,没有8小时工作制,上下一致,官兵一致,军民打成一片,成千上万地调动起来,这种共产主义精神很好。过去实行供给制,过共产主义生活,22年战争都打胜了,为什么建设共产主义不行呢?我们已相当地破坏了资产阶级的法权制度,但还不彻底,要继续搞。不要马上提倡废除工资制度,但是将来要取消。恢复供给制好像“倒退”。“倒退”就是进步,因为我们进城后后退了。现在要恢复进步,我们要把6亿人民带成共产主义作风,等等。
8月29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今冬明春在农村中普遍开展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运动的指示》。《指示》错误地提出,“在这个运动中,要充分发扬‘拔白旗、插红旗’的共产主义风格”,“应该把一切‘白旗’以至‘灰旗’统统拔掉,把红旗普遍插起来”,彻底批判“部分富裕农民残余的资本主义自发倾向”,大破右倾保守思想,使“观潮派”和“秋后算账派”在思想上彻底破产,使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更加深入人心。
8月29日中共中央在北戴河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决议》认为,几十户、几百户的单一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建立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工农商学兵互相结合的人民公社,是指导农民加速社会主义建设,提前建成社会主义并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所必须采取的基本方针。《决议》指出,人民公社目前仍是集体所有制的,但却认为,由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有些地方可能三四年内就可完成,有些地方需要五六年或者更长一些的时间。
9月1日《红旗》杂志发表了河南遂平县《山查岈山卫星人民公社试行简章(草案)》,把它作为楷模,向全国推荐。《简章》的基本内容是:(1)人民公社的宗旨是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并积极准备过渡到共产主义;(2)确定生产队是管理生产的单位,盈亏由公社负责;(3)规定各农业社并入公社后,一切公有财产交给公社,社员的自留地要全部交出,私有的房屋、牲畜、林木等生产资料全部转为公社所有,个人只能保留小量的家禽和家畜;(4)实行工资制的分配方式,由群众评定每个劳动力的工资等级,按月发给一定的工资,同时实行粮食供给制,免费供应口粮。各生产大队都要以生产队为单位,组织公共食堂。
9月17日《人民日报》发表《祝河南大捷》的社论,宣传河南放“生铁卫星”的情况。报道称9月15日河南省土高炉日产生铁18694万吨,比老工业基地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当时的日产量还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