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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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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8月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8月1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志茂先生主持,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0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作出如下修改:

1、《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中第二条原内容为:“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办函 [1997]11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于1997年4月9日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4400001000152”。

现修改为:“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办函 [1997]11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于1997年4月9日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现营业执照号为440000000021235”。

2、《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中第五条原内容为:“公司住所:广东省清远经济开发试验区,邮编:511517”。

现修改为:“公司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106号南峰中心第十二层,邮编:523071”。

上述议案二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09-47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类型:□亏损 □扭亏 √同向大幅上升 □同向大幅下降

2、业绩预告情况表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由于本公司收购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莞证券”)40%股权重大资产购买交易事项于2009年6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东莞证券40%股权已过户至本公司名下,本公司自2009年6月起将东莞证券的经营收益按照权益法纳入本公司的投资收益,由于东莞证券受股票市场交易活跃的影响盈利能力较强,公司将可分享到较高的投资收益,公司预计2009年前三季度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贡献较大,因此净利润同比大幅增加。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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