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倒楼业主赔偿框架出台 三套方案细则月底公布
新闻晚报
□晚报记者 冯兰蔺 报道
昨天下午,“莲花河畔景苑”未倒覆楼业主沟通会举行,“莲花河畔景苑”未倒覆楼业主赔偿框架正式出台。折扣、退本返息和第三方收购成为三大关键词。开发商委托律师在沟通会现场明确,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在目前检测报告尚未确定未倒覆楼存在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下,购房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尚不足,如购房者坚持要求解除合同,则开发商不构成违约。
昨天公布的框架内容,可简单概括为“一种前提三种方案”。三种处理方案具体细则将在7月31日公布,购房者可在2009年8月1日至2009年8月15日自行选择。华东政法学院教授、经济法专家傅鼎生对此一一点评。
方案一:“合同继续,适当打折”
如购房者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开发商将以购房合同总价的5%的基准适当让利。
梅都房产负责引进一家有实力公司,对购房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担保范围为:对购房者在特定期间 (自2009年6月27日至竣工验收之日)向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偿还的贷款本息,如房屋在合同约定交付之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标准,而梅都房产对期间的贷款本息损失无力赔偿时,则由该担保公司连带偿还。若房屋在合同约定交付之日无法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标准,则按照开发商已公布的“7号倒覆楼退赔方案”中的A套方案执行。
律师点评:若能由第三方提供质量保证书,证明所售房屋质量合格,亦能按照合同如期交房,那么,业主不能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政府声音:代表闵行区政府的上海中夏旭波律师事务所表示,引进“责任担保公司”是闵行政府向开发商提出的建议。这也能保证,一旦其余未倒的10幢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无力赔偿时,担保公司可及时“托底”。
方案二:“有条件解除预售合同,退本返息”
如购房者坚持解除合同,则开发商同意,鉴于购房者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尚不足,梅都房产将同意退还本金及购房者已付房款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律师点评:根据《合同法》,若是双方协商解除合同,那就不存在赔偿业主损失的问题,开发商所做应是退本返息。
此外,业主支付银行的是贷款利息,这高于开发商赔偿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那业主能否要求开发商赔偿利息差?按照《合同法》及目前房子未倒覆的情况,只有在违约情况下,即房屋质量不合格情况下,才能主张这一诉求。赔偿利息差实际上指的是回复到业主原来的利益状态,需征得合同另一方同意才能实施。
方案三:“第三方收购”
该方案中,开发商将引进一家有实力的公司,由该公司以2009年6月27日当日的市价收购购房者所退房屋,该公司具体名称在7月31日前公布。
鉴于当前预售制度,梅都房产将通过三个步骤履行:首先与购房者解除合同;与有实力的公司签订新的预售合同;由有实力的公司向购房者按6月27日当日市价代我公司退还房款。
律师点评:有业主提出“退一赔一”方案,对此,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这一情况只适用于合同一方为恶意欺诈行为。本案中,房屋倒覆属于工程事故造成的后果,开发商并不构成欺诈。这一申诉很难得到满足。
政府声音:该方案可增加业主保险系数。会上明确宣布,收购第三方确实存在,由于涉及收购细节问题,目前收购公司名称将暂不对外公布。
业主能否介入在建房屋检测
业主诉求:目前小区事故现场尚未对外开放。业主能否介入小区内10幢在建房屋的现场检测?
开发商回应:将委托相关检测机构做好10栋在建房屋的检测和监测工作,并公布结果。一旦检测结果为安全,该公司将抓紧做好工程恢复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施工期间,其会继续对房屋的稳定性进行监测,并根据检测和监测结果,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10栋在建工程在交付时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标准。
开发商承诺,将业主诉求反馈给检测机构,由检测机构根据检测工作规范明确业主是否可以介入、如何介入。如业主对检测机构存有异议,可由业主协商确定一家检测机构,再由梅都公司委托该检测机构进行房屋检测和监测,费用由梅都公司支付。
政府声音:将全程介入收购过程,并向社会公布收购公司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