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控股股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9年6月18日,管理人收到丹东化学纤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丹化集团”)管理人通知,丹化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09年6月18日在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四楼第五法庭召开。会上,丹化集团管理人汇报了工作进展情况并公布了债权申报情况(申报债权28笔,申报金额1,352,193,322.88元),会议核查了丹化集团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表,表决了《丹东化学纤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产变价方案》(未表决通过)。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为债权人会议主席。丹化集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管理人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管 理 人
200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