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8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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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定于2009年6月29日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并已于2009年6月9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香港《文汇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全文公告了《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6月15日收到公司两大股东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0.6%的股权)、AB SKF公司(持有公司19.7%的股权)及公司监事会《关于增加2008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提案的内容与提案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内容分别为: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因瓦轴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经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公司、AB SKF公司推荐,瓦轴股份公司董事会同意,以下人士作为瓦轴股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
董事候选人:王路顺先生、丛红先生、邵阳先生、张兴海先生、苏绍礼先生、孙娜娟女士、马格森先生、方波女士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玉平先生、张启銮先生、汪克夷先生。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任职。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因瓦轴股份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经公司监事会推荐,以下人士作为瓦轴股份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
监事候选人:孙茂林先生、陈家军先生、曲荣军先生、王龙杰先生、姚春娟女士。其中王龙杰先生、姚春娟女士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批准。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原定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内容、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相关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附: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1:
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路顺先生,生于1950年11月,大学文化程度,高级工程师。1968年加入瓦轴厂以来,历任瓦轴厂党委秘书科科长,瓦轴厂动力处处长,瓦轴厂产品制造部部长兼厂长助理,瓦轴厂副厂长,瓦轴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瓦轴股份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瓦轴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瓦轴股份公司董事长。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丛红先生,生于1959年4月,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抚顺市奥林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沈阳市对外支协主任科员,大起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大连起重.重工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现任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邵阳先生,1966年11月出生。1987年毕业于沈阳航空学院,大学学历。1987年参加工作入瓦房店轴承厂,工程师,曾历任瓦轴技术监督科科长,技术中心主任助理,技术开发部部长、瓦轴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等职,现任瓦轴股份公司总经理。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兴海先生,生于1968年10月,大学文化程度,高级会计师。1991年加入瓦轴厂以来,历任瓦轴厂财务处稽查科科长,瓦轴集团公司物资供应总公司总经理助理,瓦轴股份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瓦轴股份公司副总会计师,现任瓦轴股份公司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苏绍礼先生,生于1951年7月,大专文化程度,经济师。1968年加入瓦轴厂以来,历任瓦轴厂厂办秘书科科长,瓦轴厂标准计量处处长,瓦轴厂生产管理处处长,瓦轴厂总调度室副总调度长,瓦轴有限公司质检处处长,认证办主任,经营管理部部长,现任瓦轴股份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投资证券部部长。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孙娜娟女士,生于1968年10月,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90年9月参加工作以来,历任瓦轴集团公司财务部会计、稽查科长、瓦轴股份公司物资供应公司总经理助理、瓦轴股份公司销售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瓦轴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稽查部部长。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马格森先生, 生于1955年6月。1981年参加AB SKF工作,曾任集团总部、海外派遣部人力资源主任,SKF荷兰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SKF瑞典公司人事经理,SKF集团人力资源经理、总监,沃尔沃汽车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裁,SKF集团6个西格码冠军,现任斯凯孚(上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方波女士, 生于1972年6月,大学本科。1994年加入普华永道担任审计师。1997年加入斯凯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工作,曾任投资公司下属子公司财务经理,投资公司财务主管,现任斯凯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斯凯孚(上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斯凯孚中国地区资金部经理。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玉平先生, 生于1956年8月,博士学位,教授,毕业后至今任教于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现任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学部主任,兼任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辽宁正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辽宁大丰房地产公司、辽宁五环进出口公司、东北财经大学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法律顾问,辽宁省宪法与行政法学会副会长,拥有丰富的法律知识。
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启銮先生, 生于1957年7月,硕士,副教授职称,曾任大连理工大学财务处副处长、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副系主任、财务管理研究所副所长,大连国际和冰山橡塑独立董事、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大连理工大学证券与期货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大连金牛独立董事,东北及内蒙古高校会计学教师联合会理事。
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汪克夷先生, 生于1944年5月,博士学位,教授职称。曾任吉林省火电工程公司技术员。大连理工大学校长助理。1981年至今任现任大连理工大学教师,2005年至今兼任ST金帝、红阳能源独立董事。
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2: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瓦轴集团公司现就提名刘玉平先生、张启銮先生、汪克夷先生为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也不在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为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包括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在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
十一、被提名人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十二、被提名人当选后,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十三、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
提名人: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00九年六月六日
附件3: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玉平先生、张启銮先生、汪克夷先生,作为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刘玉平、张启銮、汪克夷
二00九年六月六日
附件4
监事候选人简历
孙茂林先生, 生于1964年12月,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大学文化程度,高级工程师。 1988年8月参加工作以来,历任瓦轴六成品分厂工艺员、车间副主任,副厂长,制造工程部副部长,市场营销部副部长,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瓦轴股份副总经理兼物流部部长,现任规划发展部部长。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家军先生, 生于1967年12月,大学文化程度,经济师。自工作以来,曾在瓦轴厂计划处统计科、计划科、体制改革办公室工作,曾任瓦轴集团公司经济运行部科长、部长助理、副部长,现任瓦轴集团公司经济运行部部长。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曲荣军先生, 生于1955年11月,大专文化程度,高级工程师。1974年7月参加工作以来,历任瓦轴厂技术处工艺员、副科长,瓦轴质量保障部科长,部长助理,副部长,瓦轴技术中心书记兼副主任,现任瓦轴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技术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龙杰先生, 生于1962年2月,毕业于辽宁工业大学,大学文化程度,高级工程师。1987年12月参加工作以来,历任瓦轴厂轴研所产品设计员,瓦轴长办公室秘书,四成品分厂副科长、厂长助理、副厂长,非标公司总经理助理,六成品分厂副厂长、厂长,七成品分厂厂长,现任特大型分公司总经理。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姚春娟女士, 生于1966年10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大学文化程度,高级会计师。1989年7月参加工作以来,曾在瓦轴股份公司财务部内销科副科长、科长,市场营销部客户管理室副主任、瓦轴股份财务部网点经理,现任瓦轴股份财务部部长助理。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