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新市民”安居乐业
中国经济时报
进城农民在住房、医疗、教育、培训、就业等方面享受和市民一样的“同城待遇”■鄂尔多斯科学发展解析·东胜篇(2) ■本报记者赵杰张巧平
赵明宇
来自土地流转和进城务工所得的两份收入,让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离乡进城的农牧民有了“鱼与熊掌”兼得的欢欣;同时,拥有了“居民户口簿”和“农村居民登记卡”的他们,又因进城后在住房、医疗、教育、培训、就业等方面和市民一样的“同城待遇”,开始过上了“新市民”的幸福生活。
安居:通过无土安置移民工程吸纳更多农牧区人口
“让进城的农民享受和城里的市民同等的待遇,甚至高于市民的待遇,不要剥夺他们原有的权益,更不能让农民产生‘不知道这里面又有啥猫腻’的疑虑。”在城乡统筹建设中,东胜区政府的干部反复强调这一工作理念。
他们知道,妥善安置进城农民,让他们有房住、有事做,是消除疑虑、实现安居乐业的最好方式。东胜区通过无土安置移民工程,使城区更多地吸纳转移出来的农牧区人口。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2004年开始,东胜区投资2600多万元启动了格舍壕无土安置移民工程,共涉及759户2852人。2007年又投入了1.9亿元,在塔拉壕镇补拉塔村实施了1450户5000多人的移民工程。2008年,东胜区决定再用两年时间在罕台镇新区规划建设5000套移民安居住房,目前各项前期工作已完成。
与此同时,东胜区还加大了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农民小区等工程建设力度,2008年已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114万平方米,廉租房1.5万平方米,农民安置房1500套,凡是自愿进城的农民享受与市民同等的购租政策。
据记者调查,这些安居住房每平方米的价格是1000元,远低于东胜区房地产市场上3000—4000元的均价,差额均由政府买单。
另外,凡拆除农村房屋、放弃农村土地经营、搬迁到城区移民安置小区并将户口迁移到移民安置小区办事处内的农村居民,还可享受来自住房、教育、就业培训、医疗保险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住房方面,政府将以优惠价为转移农户提供70—90平方米的移民房屋一套。
移民小区物业管理方面,从2009年开始,政府将对移民安置小区居住户物业费进行补贴,补贴额度为50%,期限暂定为五年。
记者采访时获悉,自东胜区城乡统筹工作实施以来,得到了广大农牧民的认可。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该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600元。
乐业:政府鼓励区内企业单位吸纳转移农民就业
安居还需乐业,更多的农牧民进城了,随之而来的是就业问题。很多进城农民虽然居有定所,但那些无一技之长的农民对自己的前途仍然担忧。
“这就需要城市在吸纳农牧民劳动力上有更大作为。”东胜区区长王东伟说。东胜区现有各类工商经营单位近3万户,每年可以为转移农民提供近万个就业岗位。此外,政府鼓励东胜区内的企业单位吸纳转移农民就业,经区人事劳动部门和城乡统筹办共同核准用人单位和转移农民的身份后,用人单位与转移农民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每就业安置1人,区政府将给予一定的补贴。
记者了解到,为了让每户转移农民充分就业,东胜区下大力气、充分投入,由区城乡统筹办公室负责组织实行“菜单式”的培训,设置了机械制造与维修类、计算机类、服务类、物业管理类等6大类83个工种。对接受培训的农民进行50%—70%的财政补贴,并推荐就业。通过这样的技能培训,增强了农民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该办公室计划3年内培训2万人次,目前运行情况良好。
据介绍,转移农民还可以享受三项就业优惠政策:一、凡转移农民参加区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时,学历档次上可降低1—2个档次,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2分;二、园林、环卫、协警等公益性岗位优先聘用转移农民;三、鼓励东胜区内的企业吸纳转移农民就业,区政府给予一定补贴。
社保:消除进城农民的后顾之忧
记者从东胜区劳动部门了解到,为了高效推进农民转移工作,2008年区政府出台了《东胜区转移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对转移农民的养老、医疗、低保等,制定了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形成较完善的转移农民社会保障体系。
《鄂尔多斯市农牧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中规定,参保并缴费的城乡居民,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就可按月领取养老金。资金由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两部分组成。凡年满25周岁的城乡居民只要累计缴费满15年,就可享受养老金待遇;已达到享受养老金年龄的城镇居民和农牧民,在一次性补缴0.2万至2.6万元数额不等的养老金后,分别可从2008年1月开始按月领取450元和200元养老金。东胜区政府为此专门成立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办公室和农牧民养老保险办公室两个内设机构,负责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参保居民保险费的集中收缴及基金的运营管理等相关工作。
按照鄂尔多斯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牧区人口转移的指导意见》,转移农民纳入城镇居民养老保障体系,农牧民个人缴纳费用比例为4%,政府补贴12%;少数民族农牧民个人缴纳比例为2%,政府补贴14%。转移农民也按该政策执行。
医疗保险方面,转移农民按照自愿原则,可自由选择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或城镇无业居民医疗保险,两项政策选择其一。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报销封顶线由2万元提高至5万元,报销比例由25%提高到50%,并为东胜籍农民患者减免20%住院治疗费。
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了2000元。此外,为7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老年人每年发放600元生活补贴,为65岁以上农村少数民族老年人每年发放1200元养老补助金。
“当了一辈子农民,没想到老了还能领上养老金,真是赶上好时代了。”家住东胜区哈巴格希街道布日德村二社的农民郭志章和老伴高兴地说。
农牧民养老保险制度推行后,郭志章老两口每人一次性缴纳7000余元保险金后,从2008年1月份开始,每月领取200元养老金。而他们九十多岁的老母亲参保后不需缴纳一分钱,每月直接可以领到200元养老金。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东胜区共登记参保城乡居民19816人,征缴养老保险费6949万元,有12102人领取了养老金,累计发放养老金4589万元。东胜区还为2809名失地农民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将这部分人纳入社保体系,打消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此外,这些进城的居民还可继续享受的政策有:原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国家城镇居民参军政策;对农村户籍学生高中阶段和同等学历教育阶段实行“两免一补”,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