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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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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于2009年6月5日召开。本次会议于2009年5月25日发出通知。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董事九名,实参加董事九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九票同意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推荐张忠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 关于推荐王在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 关于推荐赵大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 关于推荐万年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5. 关于推荐张拥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6. 关于推荐张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7. 关于推荐王小宁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在新的独立董事任命前,另外两名独立董事继续履行职责。

以上人员简历附后,其中独立董事聘任的提案需经深交所审核其任职资格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以上董事任职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以上候选人员不属于法律法规限制担任董事的人员,提名程序合法,我们对以上提名无异议。

独立董事王小宁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任职的各项规定,我们同意提名她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8. 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见本日公告的《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六月五日

附:候选人简历

张忠华先生,男,1962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程度,最近五年任宜化集团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2008年9月任双环科技董事长、党委书记。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是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在孝先生,男,196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正高职高级经济师。曾任宜昌化工厂仪表车间技术员、车间主任、湖北长阳化工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职,现任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大河先生,男,1973年11月出生,大学文化程度。曾任宜化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总经理助理、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万年春先生,男,1964年生,大学学历。曾任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现任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拥军,男,1971年10月12日出生,大学专科学历,中国共产党党员,曾任宜化集团资本运营部副部长、宜化集团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双环科技公司证券部长。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健先生,男,1954年生,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部长,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小宁女士,女, 1967年1月生。中共党员,会计学教授,管理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三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15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双环科技 公告编号:2009-015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五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无需得到其他相关部门的批准。

3.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09年6月30日上午10点整。

4.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现场投票。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网络投票,

5.出席对象

5.1 截至2009年6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5.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 会议地点: 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团结大道26号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均经过相应董事会监事会讨论通过,应披露的信息己在相关媒体作了详尽披露,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

2. 会议审议事项

2.1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00八年年度报告》。

2.2 《双环科技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由于从2008年第四季度开始,世界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不利影响日益显现,公司的生产经营面临较大的挑战。为此,公司决定200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资金全部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2.3 《关于续聘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决定续聘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

2.4 《双环科技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此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表决时回避。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事前予以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5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报告》;公司章程修改的具体情况见2009年4月23日巨潮网上公司披露的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报告。

2.6 《关于会计报表项目调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财会函[2008]60号文《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中的具体要求处理,在所有者权益盈余公积项下以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列报,不再作为负债列示。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07年的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煤炭企业在固定资产折旧外计提的维简费,比照安全生产费用的原则处理。公司2007年度因此调减营业成本及其他应付款951,139.87元,调增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留存收益951,139.87元(其中:调增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95,113.99元,调增盈余公积--专项储备888,610.65元,调减未分配利润32,584.77元)。

以上1-6项议案的内容已经于2009年4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上公告(公告名称:《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09-009)。

2.7. 关于推荐张忠华先生为公司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8 关于推荐王在孝先生为公司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9 关于推荐赵大河先生为公司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10 关于推荐万年春先生为公司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11 关于推荐张拥军先生为公司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12 关于推荐张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13 关于推荐王小宁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聘任的提案需经深交所审核其任职资格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新的独立董事任命前,另外两名独立董事继续履行职责。

2.14 关于推荐张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15 关于推荐白彦婷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以上候选人员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刘大洪先生、王永海先生、王小宁女士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08年度述职报告。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1 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帐户、持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时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1.2 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持股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在登记地点办理登记。

1.3 股东也可凭以上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 登记时间:2009年6月26至29日之间,每天上午9点至11点,下午14点至17点(周六周日除外)。

3. 登记地点: 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团结大道26号公司证券部。

四、其它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1.1 联系人: 张健

1.2 电话:0712-3591199

1.3 传真:0712-3591099

1.4 邮编:432407

1.5 公司地址: 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团结大道26号

2. 会议费用: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六月六日

附:候选人简历

张忠华先生,男,1962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程度,最近五年任宜化集团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2008年9月任双环科技董事长、党委书记。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是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在孝先生,男,196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程度,正高职高级经济师。曾任宜昌化工厂仪表车间技术员、车间主任、湖北长阳化工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职,现任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大河先生,男,1973年11月出生,大学文化程度。曾任宜化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总经理助理、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万年春先生,男,1964年生,大学学历。曾任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现任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拥军先生,男,1971年10月12日出生,大学专科学历,中国共产党党员。曾任宜化集团资本运营部副部长、宜化集团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双环科技公司证券部长。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健先生,男,1954年生,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部长,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小宁女士,女, 1967年1月生。中共党员,会计学教授,管理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三峡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15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新女士,女, 197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曾任宜化股份公司生产部报表统计员、团委书记、综合办副主任。宜化集团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工会副主席、纪委副书记。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白彦婷女士,女,1982年出生,大学专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湖北宜化集团办公室秘书处副处长,现任本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6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双环科技 公告编号:2009-016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七次监事会于2009年6月5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二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举行,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应出席三人,实际到会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易春雨先生主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推荐张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关于推荐白彦婷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特此公告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0九年六月五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新女士,女, 197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曾任宜化股份公司生产部报表统计员、团委书记、综合办副主任。宜化集团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工会副主席、纪委副书记。

白彦婷女士,女,1982年出生,大学专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湖北宜化集团办公室秘书处副处长,现任本公司办公室副主任。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小宁,作为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王小宁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小宁

(签署)日 期:2009年6月1日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王小宁为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也不在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为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包括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在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

十一、被提名人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十二、被提名人当选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十三、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

提名人: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2009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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