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天津众联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的公告
中国保险监督
津保监公告[2009]第8号天津众联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已于2009年4月17日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申请换发新证,现根据《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依法注销该公司《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机构编号:E4D521VTJ,许可证流水号:0009415)。
特此公告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
津保监公告[2009]第8号天津众联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已于2009年4月17日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申请换发新证,现根据《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依法注销该公司《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机构编号:E4D521VTJ,许可证流水号:0009415)。
特此公告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