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调整退休人员医保缴费方式
上海金融报
日前,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针对符合退休条件且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的职工女20年、男25年,将其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缴费方式即工龄补缴进行了调整,由原来个人缴纳的补缴资金随用人单位缴费一并缴纳改为完全由个人单独缴纳。
从本月起,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条件,并经医保部门认定的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不足的参保职工,可单独补缴费用。
另据了解,目前扣款的银行为北京银行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扣款时间为每月的12日与25日每年的2月为22日,遇公休日顺延。因此,今后,参保人可在现金缴费和银行扣款这两种补缴方式中自由选择。
此外,从5月1日起,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分配也将与单位缴费脱钩。即无论参保单位是否欠缴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均按月足额分配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退休人员个人每月应缴纳的3元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不再通过单位缴纳,改由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从分配给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代为扣缴。
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