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报

关注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李怀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振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东林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3,169,941,984.84

2,908,559,982.68

8.9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363,612,690.51

354,109,424.88

2.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1.07

1.04

2.88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387,562.49

-188.2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0158

-188.27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503,265.63

9,503,265.63

30.18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28

0.028

33.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027

0.027

42.11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28

0.028

33.33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2.61

2.61

增加0.5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2.49

2.49

增加0.67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13,822.2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5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60,558.0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429,920.45

所得税影响额

-219,347.17

合计

447,468.23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流通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38,460

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12,520,105

人民币普通股

赵德全

1,512,041

人民币普通股

田秋成

1,107,582

人民币普通股

惠州市运昌实业有限公司

902,859

人民币普通股

赖国平

857,971

人民币普通股

宋清

828,927

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新信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5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王莉

5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湖北三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5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李婉媚

548,412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受金融危机影响,轮胎市场需求比上年同期出现较为明显的下滑,导致公司本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23%。但与此同时,原材料价格已有所回落,使公司产品毛利率有所增长,公司本期实现营业利润2,2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3%。

报告期末货币资金增加2.6亿元,主要是公司控股的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本期新增银行贷款。报告期末公司存货下降27%,主要是因为公司严格加强库存管理,使库存对资金的占用有所下降。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09年4月27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事宜。具体修改内容为在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三条后增加一款: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

上述修改《章程》事宜需经公司5月20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生效。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怀靖

2009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82证券简称:S佳通编号:临2009-016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怀靖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记名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审议结果为:通过,其中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为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为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审议结果为:通过,其中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三条,增加以下内容: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

审议结果为:通过,其中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董事会拟向股东大会推荐李怀靖先生、陈应毅先生、沈伟家先生、吴知珉先生、黄文龙先生、廖玄文先生、宋瑞祥先生、胡鸿高先生、陈永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宋瑞祥先生、胡鸿高先生、陈永宏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附件)。

审议结果为:通过,其中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上述董事会换届选举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审阅了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经审查,未发现上述人员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或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的职责要求。本次候选人的提名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推荐上述人员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以上第二、三、四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召开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结果为:通过,其中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9年5月20日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福建莆田天妃温泉大酒店(福建莆田南门西路999号)

(三)会议议题:

1、董事会2008年度工作报告。

2、监事会2008年度工作报告。

3、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

5、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7、2008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公司2009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事宜。

8、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为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事宜。

10、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事宜。

上述第1-7项议题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3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出席对象

1、2009年5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凭持股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票账户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出席人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异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联系方式见本通知第六·1条)。

2、登记地点及时间:

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280-2号

登记时间:2009年5月14日9:30-11:30,13:30-16:00

(六)其他事项

1、通讯方式:

电话:021-22073131、22073132传真:021-22073002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280-2号邮编:200335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二OO九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怀靖先生,45岁,国籍:中国香港,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

陈应毅先生,41岁,国籍:马来西亚,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现任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新加坡高德电子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沈伟家先生,56岁,国籍:中国,学历:经济学博士,现任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兼任先进半导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佳通超细化纤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上海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院长助理、MBA项目主任,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三联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三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实医药科技(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等。

吴知珉先生,38岁,国籍:新加坡,学历:硕士学位,现任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任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曾任麦肯锡公司高级咨询顾问。

黄文龙先生,45岁,国籍:新加坡,学历:本科。现任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曾任新加坡张代彪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新加坡特许工业有限公司会计师,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银川佳通轮胎有限公司和银川佳通长城轮胎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

廖玄文先生,58岁,国籍:中国台湾,学历:硕士学位,现任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等公司总经理,兼任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宋瑞祥先生、胡鸿高先生、陈永宏先生的简历:

宋瑞祥先生,70岁,国籍:中国,学历:研究生,现任中国灾害防御协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副会长。曾任湖南省地质局副局长、党组成员,青海省地矿局副局长、局长、党组书记;青海省省长、省委副书记;地质矿产部副部长、部长;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局长;中国地震局局长。

胡鸿高先生,55岁,国籍:中国,学历:研究生,现任复旦大学民商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曾任复旦大学法律学系经济法教研室主任、副系主任、系主任,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等职。

陈永宏先生,47岁,国籍:中国,学历:研究生,现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主任会计师,兼任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曾任湖南省审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所长,湖南天职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主任会计师,湖南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主任会计师等职。

其他说明:

1、上述候选人中,李怀靖先生、陈应毅先生、沈伟家先生、吴知珉先生、黄文龙先生、廖玄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宋瑞祥先生、胡鸿高先生、陈永宏先生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2、截止本公告日,上述候选人均不存在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3、最近三年内,上述候选人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1、 独立董事候选人宋瑞祥的声明

声明人宋瑞祥,作为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宋瑞祥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2、 独立董事候选人胡鸿高的声明

声明人胡鸿高,作为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胡鸿高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3、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永宏的声明

声明人陈永宏,作为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陈永宏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三: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宋瑞祥先生、胡鸿高先生、陈永宏先生为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82证券简称:S佳通编号:临2009-017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9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寿惠多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所载事项真实、客观地反应了公司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推荐寿惠多女士、徐健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寿惠多女士,46岁,国籍:新加坡,学历:大学,现任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法务部副总经理。曾任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法律部法律顾问,新加坡建东私人有限公司行政总管。

徐健女士,44岁,国籍:美国,学历:美国底特律大学MBA,美国注册会计师。现任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曾在美国价值城公司任行政总管,美国屈安设计制造公司总会计师,美国坚安公司财务总监,美国美翼腾公司资深会计师。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82证券简称:S佳通编号:临2008-018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决定为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

●授权审批的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亿元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担保授权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概述

为支持子公司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根据福建佳通2009年度的资金需求情况,计划在2009年度为福建佳通的银行融资提供最高不超过等值于人民币6亿元的担保。为提高融资效率,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上述担保事宜。

本次担保授权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福建佳通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于福建省莆田市,主要经营汽车轮胎的生产和销售。2008年末福建佳通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9.08亿元,负债总额为19.48亿元,净资产为9.60亿元,实现净利润447.70万元。

截至2009年3月31日,福建佳通未偿还的银行融资共计18.9亿元,其中由第三方提供担保的融资为13.6亿元。

三、担保授权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其决定为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宜,授权可批准的担保最高限额累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亿元,授权的有效期自本次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福建佳通多年来银行信用记录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较小。为支持福建佳通的发展、提高银行融资效率,建议股东大会在确定的额度范围和时间范围内授权董事会决定相关担保事宜。本议案如获批准,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严格执行担保审批,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公告刊登日,本公司仅为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卖房信贷借款合同项下的总额为人民币4.3亿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除此之外,公司未有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也未有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