陨落的“天堂”
经济观察报
袁朝晖
太平洋岛国巴哈马国首都Nas-sau是个风光旖旎的小城。人口约11万,就在Nassau海湾街一个律师事务所的门上,有一块刻着大量公司名称的黄铜牌,让人难以相信的是,这里竟然是在巴哈马组建的14000多家外国公司所有的有形资产。
“我们有很多的工作就是帮助公司进行海外离岸注册,这项业务从前年其实就不那么好做了,外管局查得很严,而且相关政策的改变让很多地区已经不那么顺利操作了。不过这次看来是来真的了。”一位从事离岸注册的律师感叹着。
这次是来真的了。
瑞银的让步
瑞士银行业已经保持了近300年的保密制度正在经受挑战。
美国总统奥巴马在竞选时就保证,要禁止美国公司通过税收天堂逃税。美国政府也确实出手了。
瑞士银行业巨头瑞银集团(下简称瑞银)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2009年2月18日,瑞银宣布,集团已与美国司法部达成延期起诉协议,并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签订同意令(ConsentOrder)。此前,美国司法部起诉瑞银集团,指控其帮助多达5.2万美国客户隐瞒账户,这些客户的总资产约为148亿美元。美国要求瑞银披露这些账户的持有人。
由此,瑞银将向美国共计支付7.8亿美元的罚金。此外,瑞银将完成退出其在非美国证监会注册实体中的美国跨境业务。
根据本报得到的信息显示,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发出命令,在延期起诉协议中所列的某些美国客户的账户信息将转交美国司法部,基于瑞银所掌握的证据,这些客户依据对 《瑞士美国双重征税条约》的解释可能涉嫌税务欺诈。
“瑞银对在瑞士和美国政府进行的各项调查以及瑞银的内部审核中发现其美国跨境业务的违规行为深表遗憾,”即将卸任瑞银集团主席PeterKurer说,“我们对这些不当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并将严格执行与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证监会达成的和解协议的各项条款。我们决心全面遵守各协议条款,并及时完成此项工作。”
显然,尽管瑞银集团以一己之力独撑私人银行的最后尊严,但此举依然一石激起千层浪。
离岸之害
“通常,跨国企业虽在避税天堂设立公司,但该公司并不会真正从事实质性的商业活动,而是通过关联公司将销售或提供给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商品或服务,通过避税天堂公司转手交易,将所得部分或全部留在避税天堂,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同时,由于避税天堂未与其他国家签署任何税收协定,也不存在情报交换机制,从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税务当局可能较难掌握设立在避税天堂的企业的税务信息。”普华永道中国税务部合伙人黄富成直言。
黄富成分析,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剧,纳税人跨国投资和经营活动日益频繁,国际重复征税的矛盾日渐突出。为了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纳税人纷纷采取应对措施,以降低税收负担。跨国企业原则上应该在各国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各国政府的税收政策,透过对所经营的商业活动的事先规划和安排,进行税收筹划,以达到节省税收成本的目的。然而,在税收利益的驱动下,国际上却逐渐发展出相当多的避税甚至逃税措施。其中,利用避税天堂降低税负的方式就经常被跨国企业所采用。
据非官方统计,全球汇集于“避税天堂”注册的70多万家企业中,最保守的估计,80%以上并没有将主要经营活动放在这里,这些公司在这里完成了必要的注册登记手续后就将所有盈利性商业活动移至他国。
在加勒比地区,“离岸金融业”成为经济的重要增长点。在这片为海洋环绕的岛屿上,除了几个有开采性资源的岛屿百慕大、开曼群岛等国家和地区都有“离岸金融业”。
实际上,中国公司在海外注册离岸公司在国际上已经有一些年头,在国内占有市场则是在1996年前后。据说,在这些地区注册的企业有上万家与中国内地相关,其阵势蔚为壮观。
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士表示,各国税务当局以保护本国税收利益为出发点,均逐步在本国税法中加强了反避税的力度,例如:对于通过变更税收居民身份进行避税加以限制,如采用登记注册地及主要管理机构所在地的双重标准进行判定;对于关联方之间不合常规的交易,进行转让定价调整;订立相应的反避税天堂条款等。除加强国内税收征管外,各国税务当局在反避税领域也开始加强合作,签订税收协定并加强情报交换等。另外,国际上会以合理商业目的等标准审查纳税人的交易安排是否仅仅出于避税目的而明显缺乏商业目的;并且会将一系列形式上独立但实质上相关联的交易,合并成一个交易整体看待,以确定交易安排的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