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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开展“月月有会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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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9〕7号)文件精神,眉山市商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省商务厅的指导下,拓宽发展思路,2009年,在全市开展“月月有会展”活动,培育消费热点,增加居民即期消费。现将眉山市的做法摘编,供参阅。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眉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开展会展活动作为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重要抓手,积极开展节庆活动,营造城区商业氛围,优化城区服务业发展布局。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积极主动推进,加强对会展活动组织领导,逐步拓宽会展活动领域,积极参与、协调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会展活动,充分发挥商务部门在会展活动中的行业管理作用。

二、突出重点,创新方式。一是突出重点。根据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着力打造特色节会活动。市、区两级重点举办消夏啤酒节、羊肉节、美食文化节、迎春购物月、房产交易会、广济桃花节和每月“活动日”等活动;彭山县以寿星节、土特产品交易节;洪雅县以瓦屋山杜鹃节、 避暑节、柳江古镇旅游文化节;丹棱县以桃花节;青神县以碰柑节等节庆活动为重点,广泛开展主题鲜明、特色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各类节庆、会展活动。二是创新方式。会展活动以市场化运作为主,政府支持为辅。商务部门负责营造环境、设计项目、提供服务、搞好协调、监督落实,具体承办单位负责运作。三是政策支持。眉山市确定每月第二周周五、六、日三天为“活动日”。“活动日”期间,市级部门举办文体活动可向政府申请工作经费补助,市辖各交通收费站对各类客运车辆(含小客车)全部实行免费通行,商家开展商品宣传、促销活动,在城管部门的指导下,可占用占道规划区域内的城市广场和道路,并免收相关费用。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采取多种形式扩大会展活动的影响,活动情况覆盖了当地电视、报纸、电台、网络,及时宣传各地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及时反映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商务局及时开展协调指导工作。市商务局还及时对活动开展好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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