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保定点医院管理办法:一心向钱通报处理
新快报
定点医院骗保将严厉处罚
新快报讯(记者 文安)以分解住院、重复住院等手段增加医保住院人次及费用的定点医疗机构,视情节轻重将面临通报、限改直至取消资格的严厉处罚。广州市劳动保障局昨日印发《广州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严格监管医保定点医院的相关诊疗行为,凡巧立名目意图“增收”的医院,其违规行为涉及的医疗费用,基金将分文不支付。
万元以下通报处理
若定点机构一心向“钱”,对参保人实施超常规诊疗且涉及违规费用累计低于一万元的,将被通报处理,违规金额将追回。此类行为包括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分解收费项目;不按医保规定使用统筹基金或个人账户资金;不按社会保险限定的剂量开药、不按处方配药或以各种方式引导参保人外购药品等。
此外,对采取分解住院、重复住院等手段;不按规定安排参保人住院、出院或转院;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相应医疗服务;拒绝为参保人提供外配处方服务的行为,违规累计10人次以下,也将受到同等处罚。
挂床住院取消资格
违规所得超过一万元或违规数量累计11人次以上,该定点医院将被限期整改,并取消1-3个月的服务协议。对累计违规费用或违规数量超过责令整改范围的;采取挂床住院、虚假住院等违规手段骗取住院费用的,或整改期满仍不合格的医院,将取消定点资格。《办法》规定,若被卫生部门吊销执业证,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也同期取消。
如果有医疗机构采取虚构、篡改等不正当手段报送申请资料被取消定点资格,负直接责任的医疗机构,连续3个社会保险年度内,不得申请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定点门诊要配5名医师
新快报讯(记者文安)全市参保人上半年就可享受门诊报销,劳保部门对门诊定点资格有什么要求?记者昨日从相关部门获悉,要成为广州市医保定点门诊,不仅要有一定的诊疗量,还须拥有至少5名在册执业医师。
日诊量要过百人
按照规定,申请定点门诊,其日均诊疗量要达到100人次以上;申请住院定点资格的,按级别要分别达到600人次、400人次和200人次以上。据悉,社区、中医机构可不受此规定限制。除对诊疗规模有规定外,《办法》还对医疗服务场地的使用面积有明确规定。
要有5名执业医师
场所之外,医保机构还要求定点门诊至少有5名在册执业医师,若须开展住院服务,在册执业医师的人数则要在30人以上。即使专科医疗机构及社区服务机构,医师总数也要在15名以上。非本市医疗保险统筹区的医疗机构,需取得当地医疗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资格,且所在及相邻街(镇)居住的广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
据了解,已参保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及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其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确定:由学校或单位以参保人整体选择;由学校或用人单位与门诊医疗机构联合向市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自费率不得超标准
《办法》规定,参保人门诊医疗费用、普通疾病住院医疗费用及单病种住院医疗费用的年度人次平均自费率不得超过以下标准:一级医疗机构5%、二级医疗机构10%、三级医疗机构15%、肿瘤专科医疗机构或肿瘤单病种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