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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电终止“对赌”协议

金羊网-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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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丽梅

本报讯 记者严丽梅报道:深南电(000037)与高盛全资子公司杰润的“天价”对赌交易戏剧性落幕,上周六,深南电发布公告称,双方一致赞同终止确认书与交易。但双方的纠纷并未因交易终止而完结,相反有对簿公堂的可能。

双方赞同终止交易

深南电称:今年11月6日,杰润公司来函认为公司10月21日的公告及10月29日会议中的表态表明公司有意不履行油价期权合约第一份确认书和第二份确认书项下的交易,杰润公司认为公司违约并宣布终止交易,交易项下的所有义务予以解除。

11月10日,深南电复函杰润公司表示,公司从未作出无意继续履行交易的表示,并认为杰润公司拒绝支付第一份确认书项下10月份应付公司款项及明确终止交易的来函,构成违约行为,宣布终止交易。

同时,深南电主张,鉴于第二份确认书被杰润公司终止时,杰润公司未行使要求公司进入三向交易的选择权,这表明杰润公司已放弃或丧失了该选择权,因此,第二份确认书对公司已不再具有任何约束力。

深南电表示,虽然双方终止确认书及交易的理由不同,但对确认书与交易已经终止这一事实并无分歧。

将有对簿公堂可能

深南电披露,在确认书项下的交易终止后,杰润公司来函要求公司赔偿交易终止的损失,公司回函不予接受。杰润公司来函表示希望以商业方式解决争议,公司同意进行和谈。现双方正在就交易终止后的事宜进行磋商和交涉,但不排除如协商不成,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的可能。

据了解,杰润公司是高盛集团全资子公司,双方纠缠的两份确认书内容为:第一份确认书,有效期为2008年3月3日至12月31日,由三个期权合约构成,当原油浮动价高于62美元/桶时,深南电每月可获固定的或相对固定的收益,而浮动价一旦低于62美元/桶,深南电每月需向杰润公司支付与 (62美元/桶-浮动价)×40万桶等额的美元。第二份确认书大致内容与此相似,只不过有效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很显然的是,深南电通过这份合约获得的收益永远都是有限的,而一旦油价大幅下跌,损失却是惨重甚至无限的。实际上,目前油价已远低于62美元/桶的合约价,若按照合约执行的话,深南电将发生巨大亏损。

尽管双方把解除合约的原因归结到对方身上,且违约责任没有达成共识,但最终的结果仍然是终止合约。“发布公告只不过是正式宣告合约解除,这已经是在市场预料中的事,赖账也好,怎样都好,关键问题是深南电最终避免了可能要支付的巨额资金,对公司而言,始终是利好。”业内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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