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最大行政赔偿案或将翻盘
经济观察报
张晓晖
2008年10月27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令陈云的官司陡生变数。法院维持了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渝北府(2007)54号关于撤销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文。
这个判决,让重庆两个政府机构在有史以来数额最大的一桩行政赔偿案中,有了翻盘的胜算。
陈云系重庆鸳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鸳鸯公司)和重庆瑞雪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瑞雪公司)的董事长。从2003年起,鸳鸯公司和瑞雪公司因43亩土地纠纷,起诉重庆北部新区管理委员会(下称北部新区)和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下称经开区)。
按照此前另一次的法院判决,北部新区和经开区将一共作出1525.25万元的巨额行政赔偿。这是重庆历年来数额最大的一桩行政赔偿案。
三次胜诉
2000年12月,53岁的陈云通过出让的方式,以140万元取得了坐落于重庆渝北区鸳鸯镇金钱村五社43.3亩土地使用权,并拿到渝北区政府批文和国土证。43亩土地由鸳鸯公司 (29.12亩)和瑞雪公司(14.18亩)分别持有。目前这43亩地价已经过亿。
2001年,新组建的经开区从渝北区政府手中接过鸳鸯镇的管辖权,并着手清理鸳鸯镇的土地,同时要求鸳鸯公司和瑞雪公司退还土地。
陈云抵制经开区回购土地两年之后的2003年,重庆市政府发布“渝府地[2003]117号”文件,同意经开区因修建金山大道道路及排水工程项目而收回瑞雪公司等22家单位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003年9月23日,鸳鸯公司、瑞雪公司与经开区签定交地协议,除去退还土地出让金外,政府方按照公益标准2.5万/亩给付两公司总计100余万元的补偿金。
然而,50天之后,该宗土地迅即以45万元/亩的价格被转手卖给别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仅有约2亩的土地被用于金山大道的市政工程建设。
被政府收回土地的陈云因此认为,自己被经开区欺骗,随即与相关政府部门开始了长达五年多的交涉和诉讼。
2006年4月,鸳鸯公司和瑞雪公司分别以行政诉讼案和行政赔偿诉讼案,将北部新区、经开区告上法庭。
其中行政诉讼案中,一审渝北区人民法院判决重庆北部新区、经开区的行政复函违法,并要求北部新区管委会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2006年10月27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中,宣布维持一审原判决。自此,北部新区和经开区输掉了行政诉讼官司。
紧接着的第三个官司是行政赔偿诉讼。
重庆渝北区人民法院判决北部新区、经开区按照当时拍卖成交价,合计作出1525.25万元的赔偿支付。
一份文件
北部新区、经开区不服渝北区人民法院的行政赔偿案件判决,进而提起上诉。
就在这个时候,2007年11月20日,渝北区政府发布“渝北府[2007]54号”公文,渝北区政府在公文里认为2000年鸳鸯公司和瑞雪公司取得该宗土地时,政府方面存在违规操作,尽管其后为鸳鸯公司和瑞雪公司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土地转让的有效性应予撤销。
也正是这张政府公文,成为了新的证据,令陈云的终审官司陡然生变。
该公文认为,渝北区政府在未对鸳鸯镇金钱村五社已征用土地实施拆迁安置补偿的情况下,就批复了鸳鸯公司和瑞雪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区政府违规批地在先,因此撤销当时对鸳鸯公司、瑞雪公司的土地转让批复。
随即,鸳鸯公司、瑞雪公司以行政行为违法为由,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撤销渝北区政府发出的这张 “自查自纠”的公文,渝北区政府成为该巨额行政赔偿纠纷案的新被告。
陈云认为,事实上,在自己买下该块土地之前,鸳鸯镇金钱村五社的土地已经被依法征用,并进行相关安置补偿,渝北区政府有作 “伪证”之嫌。
而且他认为有更多的证据支持他的观点,比如在2003年有关经开区收回该宗土地的一页公文上,可以看到一位已经涉入重庆地产窝案官员的批示:“……该宗土地来源合法,用途为综合用地符合现规划,但与管委会高标准、统一布局建设不协调,因而该宗土地必须收回然后统一安排……”
陈云认为,地方政府打输官司之后,不惜动用政府公权“作假”。
他同时认为,渝北区、北部新区、经开区自2000年以来,在鸳鸯镇共出让几百宗土地,仅撤销鸳鸯公司和瑞雪公司这宗土地,是新的行政不公。
2008年10月27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渝北区人民政府2007年11月20日作出的关于撤销上述两宗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复的行政行为。这意味在这桩巨额行政赔偿案中,被告方有了翻盘的可能。
有法律专家表示,在事情过去6年多,与此情形相同的企业和个人不下几十家的情况下,简单否定或撤销此两家公司土地的使用权将很难具有说服力,并且会引起当事人诉累,不但要对这种行政行为提起诉讼和信访,而且会使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数十家企业对政府行政行为的连贯性、稳定性产生怀疑或担忧,带来更大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对于该行政赔偿案,重庆北部新区、经开区以案件仍在审理中为由,不愿作出过多回应。渝北区政府的官员认为,陈云告的是北部新区和经开区,渝北区只是按照上级政府的意思,在近期纠正了7年前的土地违规批复,没有任何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