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被叫停 已购者权利将获保护
经济观察网
由此,在小产权房的纠纷中,尽管农民可收回房屋,但是高额的赔偿金在一定程度上会让得不到利益的农民遇难而退。
小产权房政策近期松动无望
“这个时候属于房地产经济的敏感时期,我认为小产权房政策近期不可能松动。”北京大学法学院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表示,关于小产权房如何处理问题,国务院以及国土资源部等都进行过专项研究,但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唯一肯定的是,小产权房肯定不合法,而且中央多次明确“小产权房”绝不允许再建。
一直关注农村问题的北京市政协委员、原科技部农村与社会发展司研究员刘永泰说,小产权房虽然不合法,但这个问题一直存在,现在已经到了该解决的时候了。但不管如何解决,都不能损害到农民的利益,同时也要兼顾买房者的利益。
刘永泰认为,以前之所以出现大量的小产权房,主要是因为城市的房价偏高,一时间无法承受,而村里和开发商利用旧村改造等项目变相开发,很多人就选择了小产权房。现在关键的问题是如何让这种非法交易中形成的权利合法化?其中主要的问题就是要补交各种费税,补交土地出让金。“这可不是个小数目,让谁全部承担都不公平。”
刘永泰建议,土地出让金应该由村里、开发商和购房者三方按一定比例补交,然后再通过法定程序补办各种产权证书,以保障买房者的利益。
房主声音:“期待没名分的日子早日结束”
“房子大概130多平方米,价格是每平方米1500元,是市面上的商品房价格的1/3,物业各方面条件都不错。”虽然知道购买的小产权房拿不到房产证,但在西安一单位工作的强先生对现在所住房屋依然十分满意。
强先生说,2005年他在西安西郊某城中村改造项目上购买了一套“小产权房”,整个小区由数十幢小高层组成,除了有几幢是城中村村民安置楼外,其他的住户都和他一样是从城中村村子里面购买的。
强先生的邻居,在西安一家制药厂担任部门主管的刘先生认为,虽然也知道拆迁或征用时,小产权房有可能得不到补偿,但跟商品房动辄4000元以上的价格相比,1000多元的小产权房极具诱惑力,同等面积下,整套小产权房的房款仅仅是商品房的首付款,甚至首付款都不够。对于中低收入家庭来说,能住就行了。
“要是手续齐全,根本看不出这些小产权房和商品房有何区别?”提起住房,已在西安北郊某小区住了4年的章女士很是感慨。她说,当初买房子的时候,销售员的承诺是5年之内会把房产证办理下来,但现在4年已经过去,却毫无音讯。在该小区,大家都有像章女士同样的担忧。但对于房屋质量、社区绿化和物业管理等问题,章女士认为,“小产权房”并不全都是“豆腐渣”,也有相当一部分做得很好,有些甚至超过了商品房,惟一的不足就是手续的不全。听说国家将保护已购买了小产权房的消费者的合法利益,章女士高兴地说:“期待没名分的日子早日结束。”
资料链接:小产权房相关政策
2007年6月 原建设部提醒购房者,以城镇居民身份到农村购买农村住房,不符合现有土地管理制度的规定,城镇居民购买小产权房没有法律保护。
2007年12月 国务院明确要求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2008年1月 获得“城乡统筹综合改革试验区”身份的成都、重庆相继下发文件,以不同方式试探小产权房合法化的工作。
2008年6月 北京市政府提出对于处在北京第一道绿化隔离带区域内的农民就地上楼后,剩余的房屋,可以入市流转。
2008年7月15日 国土资源部下发通知,要求尽快落实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工作,但同时明确指出,不得为小产权房办理任何形式的产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