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野假劣化肥产业链溯源
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
9月9日上午,记者发稿前夕,巨野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国华队长致电记者,声称记者那天和他电话联系时,他认为记者是卖假化肥的,电话里约记者见面谈在巨野县卖假化肥的事情,是为了抓着“贩卖假化肥的现场”来个“关门打狗”。
检测:假冒伪劣原形毕露
8月5日上午,记者将调查的情况反馈到巨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该局迅速调集执法人员到章缝镇农资供应合作社,工商工作人员对一种包装袋上标示由“烟台裕兴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养马岛”复混肥料进行检查时,发现外包装上标示着“19-19-19、总养分≥57%”。该店老板提供不出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当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以及进货发票等手续。工商执法人员对该产品进行了抽样。当记者询问抽样人国华队长,在2008年7月份“养马岛”抽样的检测结果是否是出来了?国华队长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
抽完样后,记者问执法人员,对没有任何手续的化肥是否需要就地封存?执法人员说,在抽样结果没有出来之前,我们没有办法对这些货进行封存,如果商户的货没有问题,封存化肥耽误了销售季节,损失谁来负责啊?记者问,如果是劣质化肥不封存销售出去,不是损害老百姓的利益吗?在记者的再三要求下,执法人员从车上找出几张宽约4〜5厘米、长约20厘米左右的小封条,就地封存了一些无手续的化肥。
对于农资社内盖有巨野县工商局印章的样品,工商局工作人员解释称,那是工商局抽的样品,一般工商局抽样时要封3个样品:一份工商局存档,一份送到质检部门检测,一份留给商户保存。商户给农民出示的小包肥料仅仅是工商局抽查的一个样品,并不代表已经检测合格。
当日下午3时许,记者和工商局工作人员来到巨野县吉隆肥业有限公司。工商局工作人员向徐老板说明来意后,徐老板出示了进货厂家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工商局工作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对一种“呵康”的肥料进行了抽样,包装袋上标示:俄罗斯特隆赫姆进出口有限公司,亚洲总部: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号海港城海洋中心××楼××××室,授权灌装商:湖北华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全国免费电话:800-880-××××。
正当记者和工商局工作人员对肥料抽样时,徐老板的家人认出了记者,开始阻挠记者对执法检查的采访,徐老板及其妻儿不断对记者进行辱骂甚至侮辱,扬言要让记者爬着出去。工商局工作人员为了安全起见,只对其中的一种复合肥料进行了抽样,其他牌子没有来得及抽样,就迅速撤离了现场。
8月7日下午,记者和“养马岛”复混肥料的生产厂家负责人孙经理取得联系。孙经理十分肯定地告诉记者,“养马岛”复混肥已经停产两年了,每吨产品的造价在4000元以上,现在市场出现的产品,肯定是假冒伪劣产品。同时,记者将查处的“养马岛”外包装的照片发给了孙经理。经过其辨认,确定这些产品不是他们的产品。他们的产品只在烟台和威海两个地区销售,巨野县章缝镇农资供应合作社出售的“养马岛”复混肥是冒用他们的产品品牌和一些企业信息。
8月15日,记者与湖北华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负责山东市场的杨经理取得联系。据其介绍,他们厂往山东省东明县发过货,没有向巨野县发过货。但是不能确定记者所调查的那批肥料究竟是他们厂的货,还是经销商印刷他们厂的包装袋,在其他厂私自灌装的。自从巨野县工商局查处过以后,山东的经销商一直没有和厂方联系,厂方成立了调查小组,已展开调查。至记者发稿时,厂方调查小组尚未给记者提供调查结果。
8月19日下午,巨野县工商局公平交易局朱局长致电记者,在巨野县章缝镇农资供应合作社抽查的“19-19-19养马岛”复混肥料成分检测为:氮含量23%,磷含量15.8%,钾含量0.2%,而包装袋标示均为19%,结果不合格。
在巨野县吉隆肥业有限公司仓库抽查的包装袋标示为湖北华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呵康”牌肥料,其检测结果为:氮含量24.4%(包装标示为24%),磷含量5.3%(包装标示为6%),钾含量7.4%(包装标示为10%),结果不合格。
朱局长称,已经按正常程序对两家涉案企业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他们将根据调查结果,按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警示:拒绝低价肥的诱惑
9月22日,记者就劣质化肥对农业生产的危害采访了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刘学军教授。
刘教授谈到,土壤本身具有一定的肥力,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的劣质化肥,短期内施用无法直接看到不良后果,但长期施用则会对农作物产生很大的危害。作为“基肥”的化肥,在农作物前期生长中起着关键作用。种苗缺乏应有的营养,其抗逆性和抗病能力就差,遇到环境变化,如霜冻、寒流等,很容易死亡或导致病虫害流行。作为“追肥”的化肥,磷钾含量低即偏施氮肥,农作物前期旺长而后期不足,容易导致“贪青晚熟”现象,使得农作物品质和产量同时下降。
调查中记者了解到,农民购买肥料时因缺乏化肥优劣的鉴别知识和手段,往往是只认包装和价钱。为此,造假者就在包装袋上打出“高”含量,来吸引农民的目光。陈集镇一位姓赵的老大爷向记者说出了他的烦恼。现在巨野市场的化肥五花八门,包装袋上净标些外国的牌子,如美国的、加拿大的、俄罗斯的、日本的、德国的、阿根廷的……还有一些“××国际”的。也不知道标的是不是真的,更不知道哪个是合格的,哪个不合格。施肥的季节到了,也顾不了太多,只好拣含量高的买。感觉买肥料就像下赌注一样,心里没有一点底气。
由于信息不对称,执法监管不到位,以及农民一味追求低价的消费心理等因素的综合作用,巨野等地出现了真肥销不过假肥、优质肥卖不过劣质肥的怪现象。
陈集镇一农资门市部的陈老板说,现在的农民你不骗他也不行,你卖合格的肥料200多元一袋,他们不买,嫌价格高,好肥料根本卖不出去,一点生意也没有。不得已只有进一些含量低、小厂生产的肥料来卖,这些肥料150元左右就能买一袋。由于价格低,这种不合格的肥料反而卖得快。这些农民你不骗他,他逼着你骗他……
经济学上有个格雷欣法则:“优胜劣汰是市场竞争的基本法则,但在市场竞争不太规范、假货次货充斥市场泛滥成灾的地方,有时真货不得不暂时撤出市场,退出竞争。”事实上,假肥驱逐真肥就是不正当竞争,其带给整个社会的消极影响十分明显。
假劣化肥鱼目混珠,扰乱了化肥市场,伤害了遵纪守法规范企业的利益,最终坑害了农民,让他们辛苦劳累一年的血汗付诸东流,满心希望化为泡影。
2008年2月,国家六部委联合下发了《2008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对此,执法监管部门及新闻媒体,应该加强对化肥市场的检查和监管力度,对制售假劣化肥者一经发现,要重罚严惩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应尽可能对被查处的假劣化肥制售厂商进行曝光,并在本地区像防疫情那样将该产品扑灭清除,切实保证农民消费者的利益不受损害。
刘教授还表示,抵制劣质化肥、保护农民权益,需要工商、质检、环保及农业部门联合起来规范化肥市场。他建议将搜集到的造假事件及数据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并通过互联网发布,利用大众传媒的力量,将这一情况进行披露。
本刊在此也提请农民消费者注意,不要被假劣肥的低价位所诱惑而盲目消费,天上不会掉馅饼,至少购买化肥时要在心里问一句:为什么这化肥比别人的便宜这么多?(特约记者 刘畅 实习生 王朔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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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农资市场上的化肥品牌五花八门,让农民们眼花缭乱,不知道如何鉴别化肥的真伪。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化肥坑农害农,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现将几种常用的化肥真假鉴别的简易方法介绍如下:
从包装上鉴别:
检查标志。化肥包装袋上必须注明产品名称、养分含量、等级、商标、净重、标准代号、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号码等标志。如上述标志没有或不完整,可能是假化肥或劣质化肥。
检查包装封口。对包装袋封口有明显拆封痕迹的化肥要特别注意,这种现象有可能掺假。
从气味上鉴别:
有强烈刺鼻氨味的液体是氨水;有明显刺鼻氨味的细粒是碳酸氢铵;有酸味的细粉是重过磷酸钙;有特殊腥臭味的是石灰氮。若过磷酸钙是很刺鼻的怪酸味,则说明生产过程中很可能使用了废硫酸,这种化肥有很大的毒性,极易损伤或烧死作物,尤其是水稻秧池不能用。
加水溶解鉴别:
取需检验的化肥lg,放于干净的玻璃管(或玻璃杯、白瓷碗)中,加入10ml蒸馏水(或干净的凉开水),充分摇匀,看其溶解的情况。全部溶解的是氮肥或钾肥;溶于水但有残渣的是过磷酸钙;溶于水无残渣或残渣很少的是重过磷酸钙;溶于水但有较重氨味的是碳酸氢铵;不溶于水,但有气泡产生并有电石气味的是石灰氨。
熔融鉴别:
选用一块无锈新铁片,烧红后取一小勺化肥放在铁片上,观察熔融情况。冒烟后成液体的是尿素;冒紫红色火焰是硫酸铵;熔融成液体或半液体,为硝酸钙;不冒烟的为碳酸氢铵;不熔融仍为固体的是磷肥、钾肥、石灰氮;不熔融伴有气化不冒烟而仍为固体的则是铵化磷肥。
劣肥坑农亟待常态问责
《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前往山东省巨野县,对当地市场上出售的复合肥进行调查时,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坑农骗钱的假劣化肥,在这一地区卖得很不错,而货真价实的正牌化肥却销售不畅。
令人担心的是,村民们凭肉眼根本无法判断化肥的质量,如果买到劣质化肥,他们损失的将可能是一年的收成。
人们不禁要问,巨野县制售假劣化肥已有十年之久,当地政府难道视而不见?相关职能部门难道就没有进行市场监管?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然而,通过调查了解到的情况是,这种监管不仅有流于形式之嫌,还可能隐藏有权力寻租、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的监管腐败行为。按一些经销商的说法,“给职能部门交过罚款后,劣质化肥就可以光明正大在市场上流通”。巨野劣质化肥黑色产销链之所以形成并为害十年之久,其关键就在于政府有关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部门的个别人,已沦为其幕后保护伞与利益相关方。
劣质化肥坑农之所以形成如某些经销商所描述的“官商勾结”利益链,究其根源,在于行政问责的制度建设不完善。与最近接连发生的山西临汾尾矿库溃坝惨祸、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以及数起矿难、特大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相比较,假劣化肥坑农也许并没严重到对百姓的生命健康造成损害的程度,按现行的行政问责制也不需要某级官员为此承担责任,但其产生的根源却与那些重大安全事故惊人的相似。诚如胡锦涛总书记所严肃指出的,与“一些干部缺乏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作风飘浮、管理松弛、工作不扎实,有的甚至对群众呼声和疾苦置若罔闻,对关系群众生命安全这样的重大问题麻木不仁”有关。
听到多年来没有听到的严词厉语,老百姓感受到了什么呢?感受到这些年来,党中央把科学发展观摆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把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指导思想,放在执政为民的中心,把一切工作和努力都是造福人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与归宿点。
这些年来,中央为了解决农民的负担问题,提出城市反哺农村,取消农业税,实施种粮补贴,为义务教育免费,开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农村通水泥路、通卫星电视、通固定电话的“村村通”工程等等,做了大量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想得起的实惠事。但是,在一些地方我们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还是树立不起来,老百姓对党和政府的怨气还是很多。究其原因,就是在老百姓身边还有太多类似劣质化肥坑农这样的一般性失职、渎职、不尽职事件。
小洞不补,大洞添“堵”。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凸显“管党治党任务比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和迫切”,但往深处究,问题之要害,还是出在我们日常的监管工作有漏洞。鉴于此,有必要使行政问责在未来很长的时间里成为“行政常态”。为此,积5年行政问责之得失和现实之迫切需要,从现在起,当从快启动行政问责专项法制,譬如“行政问责法”的立法程序。相信随着资讯透明、问责制度的推行,那些在官位上不谋其政,甚至尸位素餐,或者打“太极拳”、做“俯卧撑”的行政监管者,日子会越来越不好过。
问责的本质实际就是权力监督。孟德斯鸠早就说过,任何拥有权力的人都可能有滥用权力的倾向,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根除劣质化肥坑农必须加强监督,而真正的监督就来自于民众,来自于普通的农民。(本刊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