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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小额保险启动九省试点

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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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太原8月12日电 记者王小平报道 备受关注的中国农村小额保险项目正式进入试点阶段。今天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总裁万峰及四川、山西等9省保监局主要领导齐聚山西太原,共同见证堪称“中国小额保险第一款”产品推出。继“新简身险”之后,中国人寿近期专门为农村低收入人群量身打造了7款农村小额系列保险产品,并将于2008年8月中下旬在广西、甘肃、黑龙江、山西、江西、湖北、河南、青海、四川省分公司等9个省份开展试点销售,并将逐步在全国推广。

试点工作得到了保监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特别是保监会放宽预定利率限制、放宽销售渠道和销售资格的限制成为此次小额保险试点最大的亮点。同时,保监会还表示,还将在减免监管费和保护试点公司等方面对中国人寿提供支持。

万峰提出,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和小额保险新产品面市,是中国人寿以实际行动服务“三农”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司积极践行中国特色保险发展道路的一大尝试。

这次试点销售的产品主要包括7款:国寿农村小额定期寿险(A型);国寿农村小额团体定期寿险(A型);国寿农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农村小额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农村小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小额贷款借款人定期寿险;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据悉,公司下一步即将推出国寿农村小额定期寿险(B型)、国寿农村小额团体定期寿险(B型)两款产品。

“经过近一年的努力,中国人寿已经初步形成了农村小额保险系列产品。”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县域保险部总经理王同朝介绍,此次推出小额保险产品的特点包括:一是价格低廉。此次推出产品的最终费率水平比市场现行类似产品低20%左右,以让农民买得起。二是保额较低。

低保额将直接降低保险费水平,符合农民的支付水平,农村小额意外险和定期寿险保险金额在1万元至5万元之间。三是保险期限短。此次推出的7款产品全部是保障型产品,并且以短期险为主。四是条款简单明了。

他表示,首批9个省(区)试点工作从2008年8月12日开始,到今年12月底结束。目标是覆盖300万农村低收入人群。待到取得成熟经验后再向全国农村推广。“最终的目标,是让中国每一个农民家庭都拥有一份中国人寿的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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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保险是小额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种有效的金融扶贫手段,能够产生稳定社会秩序、安定农民生活、积累社会资金、促进经济发展的整体效应和综合效能。印度、菲律宾等发展中国家开展小额人身保险的经验证明,在缺乏社会保障体系的农村地区,小额人身保险是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基本保障的有效方式,具有很强的市场生命力。

为了使广大农民特别是低收入农民能够获得保险保障,摆脱因疾病、自然灾害和意外伤害致贫和返贫,保监会积极推动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发展,在2007年5月专门成立了农村小额保险课题组。课题组一方面积极研究农村金融发展相关政策,另一方面组织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保监会于2008年6月23日制定并下发了该《通知》,在山西、黑龙江、江西、河南、湖北、广西、四川、甘肃、青海等9个中西部省区经济相对落后的县以下农村开展试点。2008年年底前,保监会将对首批试点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评估相关政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小额保险覆盖面和业务质量以及政策实施效果,明确进一步扩大试点或全面推广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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