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重组不需反垄断审查
封面新闻
8月1日正式实施的《反垄断法》要求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重组,必须由商务部反垄断调查局进行反垄断审查。按照国资委的要求,到2010年国资委下属央企要调整和重组至80-100家。国务院法制办《反垄断法》修改审查专家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时建中教授表示,《反垄断法》规定得很清楚,企业重组达到一定规模的,都必须进行反垄断审查。而国资委研究中心人士日前表示,央企重组是由国务院做出决定,不需要通过商务部反垄断审查。
据《信息时报》
8月1日正式实施的《反垄断法》要求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重组,必须由商务部反垄断调查局进行反垄断审查。按照国资委的要求,到2010年国资委下属央企要调整和重组至80-100家。国务院法制办《反垄断法》修改审查专家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时建中教授表示,《反垄断法》规定得很清楚,企业重组达到一定规模的,都必须进行反垄断审查。而国资委研究中心人士日前表示,央企重组是由国务院做出决定,不需要通过商务部反垄断审查。
据《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