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高管暴富路径
和讯网-证券市场周刊
而在随后的2004年9月16日下发的《宁波市商业银行内部员工投资入股有关规定》(甬商银[2004]364号),又按级别确定了入股的额度,总部行长最低入股额150万元,最高入股额180万元,总部副行长最低入股额120万元,最高150万元,同样也是依级别递减,基层员工最低入股额20万元,最高入股额25万元。
对比这两份文件,巧合的是,前一文件确定的购房贷款额度的等级和后一文件确定的购买股权的额度等级基本吻合,不但从上到下都分为8个级别,而且每一级别的最低入股额与同级的房贷最高额度标准相同。
据另一位参与股权申购的宁波银行职工介绍,2004年她和别的员工一样,在本行以“购房装修(贴息)贷款”的名义贷了25万元购买20万股本行股份,而购买20万股份的资金就是来源于从本行以房贷名义贷的款。而且,不论是行长还是普通员工,大部分入股资金就是2004年发放的购房装修贷款。
股权质押瞒天过海
随后,2007年2月15日,宁波银行又下发了《关于取消宁波市商业银行职工购房(装修)贴息贷款贴息的通知》(甬商银[2007]132号),规定自2006年12月21日起发生的利息由贷款员工自行支付,总行取消在贷款结息时直接补贴利息的办法。
不过,据宁波银行内部人士透露,上述文件并没有严格执行,而且在该文件下发之前,各支行行长都接到了总行的电子通知,内容包括:1.贴息贷款取消,今后有贴息贷款的员工要按季付息,结算管理部要改变账号,员工所付利息作为年终奖返回;2.员工有在本行贷款的,到期后还清,如要贷款尽量到其他银行贷;3.如在鄞州银行贷款直接入股的,要说明情况并说明已还清。
从以上内部通知可知,贴息贷款一直在执行。那么宁波银行那些公开的文件又是在掩饰什么呢?
购房贷款最多只有100多万,与高管们认购的股权资金相差悬殊,这些巨大的差额资金又是怎么来的呢?根据本刊记者了解,它主要来源于用宁波银行股权向鄞州农村合作银行质押贷款而获得的资金,尤其是那些需要大量持有股份的行长级高管人员。
《招股说明书》显示,宁波银行的高管分别有大量股权质押在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其中陆华裕质押500万股,俞凤英400万股,其他人员除应林军无质押外,皆质押了从400万股到100万股。招股说明书称“质押贷款的用途均为购房贷款”,与从宁波银行获得的贷款用途是一致的。
而且,持股数越多的高管,质押的股权数量也越大,如果再加上从宁波银行的贷款部分,总金额与入股资金量基本相当。
以质押1股贷款1元计算,董事长陆华裕质押500万股获得500万元,加上其购房贷款150万元,合计650万元,与其入股700万股所需资金非常接近;行长俞凤英质押400万股获得400万元,加上购房贷款120万元,合计520万元,与其入股600万股所需资金非常接近;其他高管用来购房的贷款从520万元到200万元不等,也与其入股所需金额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