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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纺织品出口退税率今起上调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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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徐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昨日联合发布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的决定,其中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从今天起由11%提高到13%,这也是我国自2006年推出下调企业出口税率外贸政策以来首次回调。

记者注意到,此次出口退税上调涉及的纺织品和服装包括蚕丝、毛纱线及其机织物、非供零售用精梳其他动物细毛纱线、化纤长丝、棉纱、棉机织物、羊毛纱线等10多个品种。对此次上调纺织品出口退税率带来的影响,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深圳市纺织行业协会秘书长张景升,他认为,这对处于困境中的纺织行业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之举,出口退税率两个点的上浮,将帮助企业度过这最困难的时期。

他分析,由于近年来欧美经济下滑、人民币升值加快、生产成本的上升等因素,纺织企业陷入困境,企业只够勉强维持甚至不敢接太多订单。以我市为例,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市服装纺织品出口46亿美元,同比下降52.3%,出口额净减少50.4亿美元。此次纺织品出口退税率上调,目的很明显,就是要挽救纺织品企业困境,恢复我国纺织服装行业活力。

记者昨采访一家内衣生产企业,该企业产品主要出口俄罗斯,其负责人表示,出口退税率上调两个基点,让我们的出口压力减轻了许多,“道理很简单,退税多了,利润就增加了!”该负责人称。

另据悉,此次调整还取消了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比如取消红松子仁、部分农药产品、部分有机胂产品、紫杉醇及其制品、松香、白银、零号锌、部分涂料产品、部分电池产品、碳素阳极的出口退税。商品出口退税率调整自2008年8月1日起执行。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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