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减免灾区“两费” CCTV《第一时间》 2008.05.1611:34 关注 国家工商总局昨天紧急发出通知,要求抗震救灾期间,凡是进入灾区市场销售的食品、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一律免于收取市场管理费。对灾区个体工商户,一律免于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