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脆弱的教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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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灾必现的教学楼垮塌事故背后,也许不仅仅只是豆腐渣工程问题

-本报特约记者 李一新

5月12日下午的地震造成重庆梁平县文化镇小学综合楼两端坍塌,教学楼残缺不全, 5名学生死亡。

而学校倒塌的综合楼背后,就有民房沿街分布,它们陆续建于上世纪50-60年代至本世纪初,其中部分楼房并不比学校综合楼低,但倒塌的几乎没有,甚至出现裂痕的也不多。

据文化镇小学教职工介绍,该学校三幢大楼均建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耗资几十万元,且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但是,建得最早的教学楼,几年前就因出现裂缝加固维修。而这次,任何维修均已没有意义。

人们在废墟中惊诧地发现,倒塌的学校建筑中竟鲜见钢筋。于是质疑之声四起:难道学校倒塌是因为贪腐造就了“豆腐渣”工程?而其后该校施工负责人的立即人间蒸发,似乎正为此作了恰如其分的注脚。

令人们痛心的不仅仅是文化镇小学,在本次5·12汶川大地震中,公共建筑中倒塌最多的正是学校。事实如此明显,以至于在人们由衷赞赏政府救援迅捷有力的同时,仍不禁要问几个为什么——

倒塌的总是学校?

截至5月14日,受5·12汶川地震影响,四川省都江堰的新建小学、北川县的北川中学、曲山镇小学、茅坝初中、北川小学,绵竹县的武都教育中心、五福二小、广智学校、遵道学校以及东方汽轮机厂的一所中学和一所技校倒塌,数千名学生被埋,相当一部分至今生死不明。

贵州省6所学校受损,2710名学生被迫停课。

云南省113所学校受损,1名学生遇难,两名学生受伤。

甘肃陇南受损的学校共2964所,受灾严重的学校有1977所。其中倒塌校舍2305间,发生墙体严重裂缝错位的校舍20873间。

陕西安康57所学校347间校舍不同程度受损。

……

而随着援救工作的深入,这份已经足够触目惊心的名单可能还会不断增加。

5月13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就四川地震召开的首个新闻发布会上,即有记者发出“为什么倒塌的总是学校,而不是政府大楼”的追问,对此,中国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王振耀表示,“倒塌的房屋不仅仅是学校,因为学校中孩子们被掩埋,这是我们最关心的。北川县民政局的楼倒塌了,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也可能有伤亡,政府的房子也不都是那么坚固的。”

而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局长郭卫民则表示,是因为“关于学校方面的抢险报道比较多,还有一个原因,可能是和抢救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有关。因为学校一般下午的时候都在上课,人员相对比较集中,而且学生又是要抢险的主要对象,所以媒体会报道得多一些。”

而事实上,下午人员相对集中的并不仅仅是学校,政府机关和其他公共场所也同样如此。细心的观众也不难发现,在央视的直播画面中,都江堰新建小学周围建筑全部完好,独独新建小学坍塌,近300名师生被埋其中。截至记者发稿时,抢救仍在进行,已有100多人丧生。

倒塌的就该是学校?

只有少数业内人士才明白,即使所有的中小学都严格按照建筑规范施工,除极少的丁类建筑外(一般为储存物品价值低、人员活动少、无次生灾害的单层仓库等),最先倒塌的建筑物仍将包括学校。

根据由建设部颁布并于2004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4》(下称《标准》),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其中,甲类建筑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均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乙类建筑地震作用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丙类建筑要求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均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丁类建筑则抗震措施应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

根据该《标准》,“教育建筑中,人数较多的幼儿园、小学的低层教学楼,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乙类。这类房屋采用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类型时,可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而除此以外的中小学则仅仅被划为丙类建筑,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均低于县级以上医院、大型体育馆、博物馆、商场和会展中心等,仅相当于普通住宅。

在本《标准》的最后部分,还特别对“本标准用词用语”进行了说明——①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②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也就是说“人数较多的幼儿园、小学的低层教学楼,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乙类”还不是“很严格”,也不是“非这样做不可”。更不要说,该条规定已经预留了例外——“这类房屋采用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类型时,可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而什么是“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类型”却未予说明。

更可悲的是,即使是这条有空可钻的规定,也是在该《标准》2004年修订时才刚刚加入的。此前建成的中小学、幼儿园均为丙类标准。

1976年唐山大地震后,中国有关部门痛定思痛,几经修改完善了建筑抗震标准,直至目前,许多标准已经达到了国际水平。但独独在学校的抗震标准问题上,中国仍远远落后于日本、欧美等发达国家。在日本这个地震高发国家,所有建筑中,中小学的抗震等级是最高的,一旦发生地震,防灾通知会指引居民前往中小学进行避难。

“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这句 “名言”落实到《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中仍不过是一句空话。

本不该发生的悲剧

国际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的普遍理念是重公共轻私人,重人多轻人稀。而人员密集、自救能力相对较差的中小学、幼儿园显而易见应当属公共范畴。

事实上,如果所有学校能和其他公共建筑,如医院、大型体育馆、商场等一样被列入乙级建筑,仅仅是付出高于原预算7%-8%的建筑成本,便能挽救成百上千条鲜活的生命。

根据我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此次受灾严重的汶川、都江堰、北川、绵竹等县的抗震设防烈度均应为 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10g,按照《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上述地区的乙类建筑抗震措施应提高一度采用,即抗震设防烈度应为8度。

按此标准,如果上述学校均为乙类建筑,除北川等受灾最为严重的地区,大部分学校将不会坍塌。而即使是按照丙类建筑标准严格执行,坍塌学校的数量也会大为减少。

事实上,在近些年来的历次洪灾、地震中,学校总是成为重灾区。

目前,重庆市政府已经组成事故调查组赴梁平县对坍塌学校进行调查,不日将会公布结果。

但无论结果如何,逝去的生命都再也无法挽回。

义务教育不仅要免费,更要安全。在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4%的目标仍难以落实的今天,实现上述目标,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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