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参股设立国电长治热电有限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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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08年5月12日,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华北公司")签订了《国电长治热电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书》。本公司与国电华北公司拟设立国电长治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治热电")。
长治热电注册地址拟定为山西省长治市堠北庄镇,经营范围为火力发电、供热以及相关产品的开发和生产经营。
上述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
该项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该项投资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决议通过,不需要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28日,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2区16号,注册资本金:20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恩仪。该公司主要从事电源、热源、水资源的投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及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等业务,对所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的有关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行使出资人权利,对有关企业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依法进行经营、管理和监督,并相应承担安全生产和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截至2008年3月31日,该公司共有可控装机容量440.1万千瓦,总资产162.1亿元。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长治热电遵照国家的产业政策设立,建成后可为长治市及山西东南部地区的生产生活提供充足可靠的热能和电力。一期工程建设安装2台300MW级燃煤供热机组,以后根据电力市场及热力市场的需要,开发建设其它热电项目。经营期限为三十五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1、长治热电本期2×300MW级燃煤热电项目总投资暂定为240,000万元。
2、长治热电2×300MW级燃煤热电项目资本金暂按总投资的20%确定,即48,000万元。投资各方对注册资本的认缴额及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分别为:
国电华北公司28,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本公司19,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投资双方均以人民币现金注入。
3、长治热电首期注入资本金暂按3,000万确定。其中,国电华北公司出资1,800万,本公司出资1,200万。剩余部分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经长治热电董事会决议后分期注入。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满足项目所在地电力、热力需求,积极拓展区域外电力市场空间,促进公司发电装机规模的发展,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2、存在的风险:协议签署后需要进行验资、申请工商登记、获取必要的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等事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该项目所在地区未来的电力市场和供热市场出现波动,则该项目未来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本公司参与长治热电的投资,符合公司跨区域发展的战略目标,有利于优化和改善公司发电项目的区域布局;公司发电权益容量将增长240MW,占目前本公司发电权益容量的10%。长治热电未来投产后,将有利于公司的业绩增长。
特此公告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