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5月13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482-530号天康企业大厦12楼公司2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出席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4,736,7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56%,会议由董事长杨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天康集团对本公司子公司乌鲁木齐天康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单项增资并控股的议案;
为拉动公司饲料及兽药产品的销售,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将饲料产品转化为经济价值更高的肉类产品,扩大天康畜牧商品猪养殖规模,提高饲料产品的附加值,决定对其进行增资。经与天康集团协商,由天康集团对天康畜牧以现金方式实施单向增资,本公司放弃此次增资优先购买权,不对天康畜牧进行增资。增资价格以天康畜牧经评估的净资产价值确定。
经辽宁中天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截至2007年10月31日,天康畜牧净资产评估值为3160万元,天康集团对天康畜牧以现金方式单向增资3950万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2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1950万元,单向增资后天康畜牧的注册资本增加到3600万元,天康集团的出资比例为56%,天康生物的出资比例为44%,天康畜牧成为天康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天康生物的参股子公司。
天康畜牧的历年滚存利润及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接日之间产生的损益均归本公司享有。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33,436,79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关联股东新疆天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08年4月26日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08-022>)。
(二)审议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84,736,79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08年4月26日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附件内容)
(三)审议修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的议案;
1、将《公司章程》中第五条内容: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NJIANG TIANKANG ANIMAL SCIENCE BIO-TECHNOLOGYCo,.Ltd."
修改为: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NJIANG TECON ANIMAL HUSBANDRY BIO-TECHNOLOGY Co,. LTD. "
2、将《公司章程》中第六条内容:"公司住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370号银通大厦十五楼"
修改为:
"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482-530号"
该议案经表决,同意84,736,79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08年4月26日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附件内容《公司章程》(修订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委派赵旭东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认为公司二○○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