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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中间业务 近两成有水分

和讯网-证券市场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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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银行在利率上让利,看似损失了部分利息收入,但却在中间业务收入上找回了损失,两者相抵,银行仍是受益者,而企业拿到了优惠利率,也就愿意把中间业务交给银行去打理。

由于大企业的谈判能力较强,并且是银行争取的对象,它们一般从银行获得的贷款利率是比较低的,甚至会低于基准利率,银行对此几乎没有可操作的空间。而民生银行75%的贷款都集中于中小企业客户,议价能力和对利息收入的控制能力都有很大的操作空间。

“给中小企业贷款,银行能获得更高的利率,而利率越高,银行对超额利率部分的处置就会更容易。一般来说,只要一笔贷款的利率能超过基准利率,我们就可以将超出部分转移出去,在账面上处理也容易。我们支行50%—60%的中间业务收入基本上都是靠这种方式做出来的。”民生银行北京某支行内部人士坦言。

如果上述比例在整个民生银行基本属实,那么民生银行2007年15.42亿元的融资咨询顾问费中至少有6亿元左右是通过账面游戏从信贷收入中转过来的,约占其整个中间收入的20%多。

    信贷紧缩 银行要挟企业

在信贷紧缩情况下,信贷资源成为一种稀缺资源,并成为银行赚取中间业务收入的新的生财工具。

“尤其是2008年管理层加大了调控力度,银行信贷额度特别紧张,银行对每一个信贷项目都要做到极致,让银行有限的资金获得最大的收益。因此,银行结合信贷业务产生的中间业务会更多。”上述民生银行人士称。

在国外,银行中间业务主要是依靠零售业务的带动而发展起来的,而国内银行业零售业务普遍处于起步布局阶段,运作模式主要依靠信贷的推动,这也是当前银行对公业务部门发展中间业务最主要的方式。

除了上述通过做账形式将一部分信贷利息收入转成中间业务收入等非正常手段外,银行也有正常的操作手法,如现在很多银行在对企业进行综合授信的业务时,在收取正常的利息外,还会加收一笔所谓的“额度管理费”,或者称为“额度托管费”。

实际上,银行对企业综合授信后,企业一般不会在短期内申请使用全部的信用额度,而银行收取额度管理费的缘由,就在于企业授信资金未充分使用时,占用了银行有限的信贷资源,银行可以先将客户的资金进行托管。

从企业的角度看,银行在对公业务时收取管理费,其实是在正常信贷业务中又强行设置了一个新的条件,如果银行要求企业支付额度管理费,但企业不愿照做,则其即使符合授信条件,银行也可能不会给予授信。而在信贷额度紧张大背景下,即使银行信贷利率最高已达到基准利率的一倍左右,仍有很多企业会接受,更不用说再额外征收千分之几的管理费了。

业内人士质疑,银行中间业务属于银行表外业务,不涉及资产与负债表内具体项目,但这项所谓的额度管理费的收入却产生于表内的信贷业务,与中间业务的性质并不一致,而且收费的依据和理由均不明确,很难让企业觉得公平。

“中间业务本来应该成为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但目前商业银行对公领域的中间业务更多还是依存于信贷业务,它只是作为存贷款业务的派生业务,并将其视为吸收存款、稳定客户的一种附属手段。问题在于在信贷紧张的背景下,有可能演变成为银行在中间业务方面获取暴利的手段。”民生银行上述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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