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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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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蓝星清洗	公告编号:2008-007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1、公司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关联
按产品或劳务 预计总金额实际的总金额 差异金额
交易 关联人(简称)
等进一步划分 (万元) (万元) (万元)
类别
聚乙烯 甘肃蓝星物资 400.00 15.83 -384.17
化工原料 蓝星总公司 500.00 0.00 -500.00
采购 烧碱 兰州蓝星树脂 200.00 532.22 332.22
原材 乙二醇 乌研所 500.00 729.34 229.34
料 化工原料 中蓝国际 1,200.00 2,139.39 939.39
化工原料 其他关联方 300.00 1,526.60 1,226.60
合计 3,100.00 4,943.38 1,843.38
不冻液 乌研所 1,500.00 1,042.61 -457.39
销售 化工产品 中蓝国际 1,200.00 1,344.10 144.10
产品 化工产品 兰州蓝星树脂 600.00 418.79 -181.21
或商
蓝星总公司及其
化工产品 4,500.00 7,000.31 2,500.31
品 部分子公司
合计 7,800.00 9,805.81 2,005.81
注:公司于2007年3月26日召开了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预
计交易内容及金额);
2、形成差异的原因:
(一)采购原材料方面
(1)我公司控股子公司蓝星环境工程公司本年度膜产品业务量比预
计增加故通过委托中蓝国际化工公司进口业务增加939万元;
(2)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蓝星日化有限公司本年度业务量比预计
增加2000多万元,因此,所需原材料同时增加1000多万元。
(二)销售产品或商品方面
(1)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的上级单位中国化工
集团公司2007年新进入企业,又系我公司交易方故增加关联交易548万
元。
(2)本年度因不冻液市场情况,关联企业中车汽修连锁公司销售了
本公司不冻掖等产品新增1700万元。
(3)我公司控股子公司蓝星化工有限公司本年度TDI产品产量比预
计增加故通过委托中蓝国际化工公司出口业务增加144万元。
3、上述交易完全按市场公允价格计价,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
4、公司在本年度结束后发现上述交易金额超出了董事会原审议
的权限范围,故提请提交股东大会予以确认。
二、预计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对本公司2008年度
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本公司2008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关联交按产品或劳务等 预计总金额 占同类交易 去年的总金额
关联人(简称)
易类别 进一步划分 (万元) 的比例% (万元)
中国化工国际
化工原材料 3,000.00 34.09 2,139.00
控股公司
乌鲁木齐化学
化工原材料 2,000.00 22.73 729.00
清洗研究所
采购
兰州蓝星树脂
原材料 化工原材料 800.00 9.09 532.00
有限责任公司
蓝星总公司
化工原材料 3,000.00 34.09 1,543.00
及其子公司
合 计 8,800.00 100.00 4,943.00
中蓝国际化工
产品或商品 4,000.00 22.22 1,344.00
有限公司
中车-北京汽车
产品或商品 3,000.00 16.67 1,189.00
连锁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蓝星
产品或商品 2,000.00 11.11 1,043.00
销售 化学清洗研究所
产品 沈阳轻工机械
产品或商品 1,000.00 5.56 714.00
或商品 研究所
兰州蓝星树脂
产品或商品 800.00 4.44 419.00
有限责任公司
蓝星总公司
产品或商品 7,200.00 27.78 3,822.00
及其子公司
合 计 18,000.00 9,806.00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中国化工国际控股公司
1、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
2、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滨区北四环西路62号四层;
3、法定代表:李建勋;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从事贷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
口业务;生产、销售化工原料和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仪
器仪表、通讯设备、计算机硬件、建筑材料、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维修;
投资咨询;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6、关联关系:中国化工国际公司与本公司均属同一控制人,为本公
司关联法人。
7、履约能力分析:中国化工国际控股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以
往与公司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公司坏
帐。
8、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人民币3000万元。
(二)乌鲁木齐化学清洗研究所
1、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
2、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北京北路12号;
3、法定代表:韩福龙;
4、注册资本:人民币46.6万元;
5、经营范围:开发研制转让化学清洗技术、水处理技术和精细化工
产品,润滑油酯、赤霉素、钠盐等。
6、关联关系:乌研所为蓝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
则》第10.1.3(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履约能力分析:乌研所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以往与公司的交易
均能正常结算,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公司坏帐。
8、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人民币4000万元。
(三)兰州蓝星树脂有限责任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兰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张苏滩575-1号;
3、法定代表:李守荣;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5、经营范围:环氧树脂及其系列配套产品、不饱和聚酯、固化剂、
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生产、加工、批发、零售。
6、关联关系:蓝星树脂有限公司为蓝星集团间接控股的子公司,符
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履约能力分析:蓝星树脂有限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以往与
公司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公司坏帐。
8、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人民币1600万元。
(四)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
1、企业性质:全民所有制;
2、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9号;
3、法定代表:杨兴强;
4、注册资本:人民币432,135.8万元;
5、经营范围:研究、开发化学清洗、防腐、水处理技术和精细化工
产品;膜研究、膜制造、膜应用、膜设备;推广转让技术、承揽国内外
各种清洗业务;中小型化工、石油、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自动化工程
设计、应用、服务;润滑油的生产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种商品及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钢
材、天然橡胶、羊毛的进出口经营;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经营转口贸易和对销贸易;承包境外加工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
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
劳务人员;小轿车销售;公路工程施工;兼营咨询服务;房屋出租。
6、关联关系: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系我公司控股股东,为本公司的
关联法人。
7、履约能力分析: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以
往与公司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公司坏
帐。
8、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人民币10200万元。
(五)中蓝国际化工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制;
2、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9号;
3、法定代表:黄 继;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5、经营范围:化工、石油化工产品和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
品)及电缆料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金属
材料(不含有色金属)、建筑材料、矿产品、羊毛、纺织品、服装、家用
电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汽车零配件及装饰品的销售;
水处理设备、化学试剂、感光化学品、黑白及彩色冲印套药、像纸的生
产、销售;彩色扩印、图片加工业务;物理与化学清洗及石油化工工程
的施工;技术及信息咨询服务(以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自营
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和
技术除外)。
6、关联关系:中蓝国际公司为蓝星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
上市规则》第10.1.3(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7、履约能力分析:中蓝国际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以往与公司的交
易均能正常结算,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公司坏帐。
8、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人民币4000万元。
(六)中车—北京汽车连锁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
3、法定代表:翟青阳;
4、注册资本:2000万元;
5、经营范围:二类汽车维修(小型车维修);货物进出口;汽车装
饰;汽车清洗服务;销售汽车配件、润滑油、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
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
6、关联关系:中车—北京汽车连锁与本公司均为同一最终控制人,
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7、履约能力分析:中车北京汽车连锁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以往与
公司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公司坏帐。
8、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人民币3000万元。
(七)沈阳轻工机械研究所
1、企业性质:国有;
2、注册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5号;
3、法定代表:杜维铭;
4、注册资本:628万元;
5、经营范围:轻工机械技术咨询、转让;轻工机械制造;自有房屋
租赁。称重技术开发、轻工机械产吕、办公文具、化工产品(不含易燃
易燃、有毒危险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机电产品、建筑材料、日用
百货、轮胎、汽车配件、计算机及辅助设备、橡胶制品、机械电子设备
批发、零售;对外贸易经营。
6、关联关系:沈阳轻工所与本公司同属一控股股东,为本公司关联
法人。
7、履约能力分析:沈阳轻工所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以往与公司的
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公司坏帐。
8、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人民币1000万元。
三、定价原则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原材料采购和货物销售的关联交易的价
格将遵循以下原则确定:
(一)有国家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进行;
(二)没有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行业价格标准的,依据该价格进
行;
(三)若无适用的行业价格标准的,依据市场价格进行。
四、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采购、销售的关联交易是在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
业务,且会持续存在。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参照国家规定、行业规定或
市场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
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审议程序
(一)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8年3月24日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陆韶华先
生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
(二)本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及与独立董事
进行的充分的沟通,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后,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予以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俞永民、杨季初、韩晓园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他们认为:该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
开的原则,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的履行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
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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