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16 股票简称:洪都航空 编号:临2008-021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以252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红股4股(每股面值1元)、现金2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0.4股(每股面值1元)、现金0.2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2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14元 ●股权登记日:2008年3月31日 ●除权除息日:2008年4月1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8年4月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4月8日 一、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8年3月6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方案 1、以252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红股4股(每股面值1元)、现金2元(含税),共派送红股10080万股、现金5040万元,减少未分配利润15120万元。分配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5280万股,剩余未分配利润为97,800,847.92元。 2、发放年度:2007年度 3、每股税后红利金额: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为每股0.14元;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0.2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8年3月31日 2、除权除息日:2008年4月1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8年4月2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4月8日 四、分派对象:截止2008年3月3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其他流通股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当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并生效后,登记公司即将现金红利划拨给其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到现金红利。 3、派发的红股按照登记公司的有关规定于股权登记日次日将所分派股份直接计入股东帐户。未办妥指定交易的股东红股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第二个交易便可获得所送红股。 六、股本结构变动表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26,721,170 50,688,468 177,409,638 1、国有法人持股 126,721,170 50,688,468 177,409,638 有限售条件合计 126,721,170 50,688,468 177,409,63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25,278,830 50,111,532 175,390,362 三、股份合计 252,000,000 100,800,000 352,800,000 七、实施本次送股方案后,按新股本35280万股计算,2007年度每股收益为0.33元。 八、咨询地址及电话: 咨询地址: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791-8469749 传 真:0791-8467843 邮 编:330024 九、备查文件: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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