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款最省钱银行列表 中小银行汇款费率普遍较低
《私人理财》杂志
重点句:总体来看,目前中小股份制银行的汇款费率普遍低于几大国有商业银行,其中浦发银行,目前还坚持着唯一一家异地同行汇款免手续费服务。
一份小小的汇款单,包含着一份爱心孝心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凝结着收获的喜悦。不过,汇款手续费,这个难以逃脱的支出还是让人颇费思量。那么,哪家银行的手续费最低廉,采取什么方式汇款最划算呢?
文/本刊记者 曾艳
年关日近,各家银行的个人异地汇款业务量明显增加。目前个人异地汇款方式有多种,如银行柜台汇款、电话汇款、网上汇款等。选择不同的汇款银行和不同的汇款方式,所花费的成本是不同的。合理选择银行及汇款方式,会省下不少手续费。
中小银行汇款费率普遍较低
目前根据央行政策,各商业银行在办理异地汇款业务时需要向客户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但是每家银行的手续费收取标准并不相同。总体来看,目前中小股份制银行的汇款费率普遍低于几大国有商业银行,其中浦发银行,目前还坚持着唯一一家异地同行汇款免手续费服务。而在中、农、工、建4大商业银行中,虽然都执行同行与跨行异地汇款手续费比例相同的规定。但是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农业银行柜台办理异地汇款收取手续费的标准是汇款金额的1%,最低收取1元、最高50元。建设银行的收取比例要优惠一半,是汇款金额的0.5%,但是起点金额是2元,最高也是50元封顶。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农行无卡汇款方式费率最低,按汇款金额0.5%收费,最低1元,最高50元。(见附表,部分银行汇款费率比较)
参照不同银行的标准,在办理大额汇款时,可以选择费率较低的银行;而不超过下限时,用户就可以选择下限金额较低的银行进行办理。另外,各银行的VIP客户在办理业务时手续费一般都有减免的优惠。
电话、网上银行更优惠
目前个人异地汇款方式有多种,如银行柜台汇款、电话汇款、网上汇款等。在汇款方式上也要注意选择,一般来说,柜台汇款是最贵的,网上银行是最实惠的。
由于技术优势和成本的降低,一般通过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进行异地汇款和转账业务的手续费都有所优惠。通过网银或是电话银行操作该业务,手续费最多可以节约75%,用户应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目前每家银行的手续费收取标准并不相同。在中、农、工、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工行、中行和农行柜台办理异地汇款收取手续费的标准是汇款金额的1%,最低收取1元、最高50元。建行的收取比例要优惠一半,费用为汇款金额的0.5%,但是起点金额是2元,最高也是50元封顶。
银行名称 |
手续费用� |
到款时间� |
网上银行� |
缺点� |
农业银行� |
分为存款汇款和电子汇款两种,存款汇款最低手续费1元,超过1000元,按0.5%收取费用。由于国内很多地区目前还没开通收费服务,所以还可以暂时享受免手续费的优惠。电子汇款最低手续费1元,超过100元按1%收费。� |
实时到账� |
与柜台式汇款收费相同。� |
分为无卡汇款和汇款两种。无卡汇款即无需办理银行卡,直接用现金汇到指定银行卡上即可。但目前大多数农行网点在使用无卡汇款时,无法确认收款人姓名,所以一旦填错卡号,就可能导致汇到其他人账号上。晚上8点后到第二天早上8点间,无法通过网上汇款。� |
招商银行� |
一种是快速汇款,最低手续费5元,超过1000元,按0.5%收取费用。适合1万元以内汇款金额;另一种是电子汇款,最低手续费10元,汇款手续为汇款金额的1%,最高封顶手续费为50元,适合1万元以上汇款金额。� |
快递汇款可以实时到账;电子汇款到账时间为2-3个工作日。� |
每笔收费5元。跨行汇款收费10元。� |
如果低于500元的汇款,与其他银行相比费用最高。通过网上银行汇款时,如接收方为同行汇款,需要点击“同行速汇”,否则统一按10元收费。� |
建设银行� |
最低手续费1元,最高手续费为50元。 汇款方式:汇款方必须持有银行卡。 � |
联网城市,汇款后2小时内到账;不联网城市,则需要3-5个工作日。� |
联网城市,汇款后2小时内到账;不联网城市,则需要3-5个工作日。� |
在建行汇款,汇款方必须持有建行储蓄卡方可汇款。如果没有储蓄卡,需要先花10元手续费办理建行龙卡。尽管汇款最快在2个小时内即可到账,但收款方当天无法查询到账明细。� |
工商银行� |
一是灵通卡汇款,手续费为汇款金额的1%,最低汇款手续费为1元,最高为50元。二是牡丹卡汇款,没有汇款的手续费用。� |
灵通卡24小时内到账,牡丹卡3-5个工作日。� |
每笔最低5元,最高为50元。� |
工商银行通常人比较多,大中城市的工商银行都需要排队,办理时间较长。网上银行周末和节假日无法汇款。� |
交通银行� |
1000元以内收1%的手续费,1000元以上收10元的手续费。交通银行最大的特点是可以自动在汇款中扣手续费,甚至可以汇款方、收款方分担手续费。�s |
实时到账。� |
� |
网点少。� |
中国银行� |
汇款手续费是汇款金额的0.10%,最低限额为5元,最高限额为500元。即汇款金额在5000元以内的汇款手续费均为5元,5000元以上按汇款金额的0.10%收取手续费。� |
第二天到账。� |
� |
周末和节假日大多数中行网点都会休息。� |
光大银行� |
最低手续费限额为2元,最高手续费限额为20元。手续费为汇款金额的0.5%。� |
实时到账。� |
� |
光大银行的覆盖区域比较少,许多地区无法汇款。� |
参照不同银行的标准,在办理大额汇款时,可以选择费率较低的银行;而不超过下限时,用户就可以选择下限金额较低的银行进行办理。另外各银行的VIP客户在办理业务时手续费一般都有减免的优惠。
另外,电话、网银优惠不少。与通过柜台办理业务相比,通过网银和电话银行进行异地汇款和转账业务的手续费都有优惠。以建行为例,通过网银操作,手续费仅为汇款金额的0.25%,下限与上限分别是2元和25元。虽然跨行汇款的手续费与柜台办理相同,但上限也降至25元。而工行的理财金账户,通过网银或是电话银行操作,手续费则比柜台优惠50%。
电话银行在办理同类业务时手续费也相对较低。目前,包括中行在内的一些银行不支持通过电子方式进行不同名下的异地汇款和转账,只能进行同一账户的转账操作,用户可以拨打各银行的客服电话提前咨询确认。
储户转账应尽量选择收费较低的电子汇划业务,不仅收费普遍较柜台低,而且不用辛苦排队,可谓是省钱又省力。
通存通兑好用不实惠
11月19日起,多数银行开通了个人跨行通存通兑业务,跨行存款、取款多了一种便捷选择。此前如要跨行转移资金,已有ATM、网银、本票等选择,不过上述路径的交易限额、收费标准等均有区别。对不同的转账需求,须算算细账、仔细比较。
个人跨行通存通兑开通以来,市民买基金、还房贷、汇款等可以通过“一卡通”办理,但通存通兑叫好不叫座,原因是不少市民觉得其办理手续繁琐、手续费用偏高。相比网点柜台跨行通存通兑,网上银行办理转账不仅免去了跑腿的麻烦,手续费用还能省不少。
用ATM同城跨行取款,大多数银行手续费为2元/笔,每笔限额2000—2500元,每日单账户累计上限2万元,在深发展、民生等银行ATM机跨行取款,还享受免费或每月前3笔免费待遇。跨行取款2万元、最多提款2500元、每笔手续费按2元计,共需16元手续费,而在跨行的柜台办理通兑时需缴纳1% 手续费,也就是20元。相对而言,同城跨行取款还是ATM机更划算,只有低于200元的小额取现,通过柜面办通存通兑才便宜一点点,但柜面排队却耗时劳神。
至于ATM异地跨行取现,四大银行手续费标准是:每笔2元外加取款额的1%,按每日累计取款上限2万元计算,所需手续费约220 元。而通存通兑的异地现金支取,手续费仍是1%,上限50元—200元。相比之下,通存通兑更划算些,同样取款2万元,手续费最多200元,而且通存通兑的异地取款金额越大越划算,除少数大银行,多数中小银行对通存通兑业务不设交易上限要求。
跨行转账和跨行汇款,均可当日到账,这两项手续费比通存通兑手续费便宜得多,尤其是网上跨行转账,异地本行间的手续费还可打9折。
以工行网上汇款为例,手续费为交易金额的1%,最低1元,最高50元,注册网银用户单笔汇款上限为250万元,基本可满足日常跨行汇款需求。而通存通兑手续费为交易金额的1%,最低10元,最高200元,手续费是网银跨行转账(汇款)的4倍。部分银行对通兑有限制:单笔金额上限2万元,全天累计上限为5 万元。相比之下,同样可达到跨行转运资金的目的,走通存通兑的路径并不划算。
另外,通存通兑跨行单笔查询费达10元。ATM、网银跨行转账是最接近通存通兑的转账方式,此外本票也可达到同一目的。本票手续费每笔仅5元,不便之处是需亲自往来于两家银行间,柜面排队办理并不省时省力。招行、光大、中信等8家中小银行开办的“柜面通”,手续费相对便宜(多数银行免费),通过银联支付网络也能实现通存通兑,但“柜面通”网点仍无法与通存通兑相比。
目前4大银行收费标准相对于中小银行要高,因此应尽量选择身边的中小银行。此外,沪工行、交行、深发展等在开办初期手续费减免,不妨利用这段优惠期合理安排资金往来。
还应注意,中行等银行规定,持开通通存通兑业务的他行卡或存折,在柜台办理跨行查询,需交每笔10元跨行查询费。如有跨行查询余额等需求,应尽量选择ATM机。
私人理财精明眼:
两招异地异行免费汇款
一般来说,异行转帐都需要支付0.5%-1%的手续费,但仍有两招可以免费异地(行)转账。
第一招,利用证券账户免费转账。
先开立一个证券帐户,银证转帐是必不可少的。证券帐户是唯一的,下挂的银行帐户你就设定N个吧(工农中建交,招兴浦深信……),反正不要钱。
然后,把钱从A行卡划到证券帐户,再从证券帐户转到B行卡、C行卡……异行转账,轻松不收费,就这么简单。
第二招,利用支付宝免费汇款。
先设立两个支付宝帐户,绑定不同的银行帐户,这样银行帐户之间就可以实现免费汇款了,不管双方是什么银行帐户,所在什么地方。
因为在支付宝里,从任何银行转帐到支付宝是免费的,支付宝与支付宝帐户之间汇款是免费的,从支付宝提现到任何银行账户也是免费的,这三者都是不收取手续费的。免费+免费+免费=免费。
不过,由于网上银行对每日每笔转帐都有限额规定,比如工行的电子口令卡帐户,每日不能超过5000元。如果要汇款大于这个金额到异地帐户,你可以利用支付宝分两天完成,也可以到工行营业点办理,那将会收取50元的手续费。
但如果以后支付宝像Paypal那样,转帐到银行也收费的话,那就很难说了。到就目前来看,这个免费政策将会持续一段时间。
- 中国银监会纪委书记 王华庆
在开放型经济和金融全球化背景下,我国经济的发展方式和内在结构正在调整,经济的对外依存度不断加大,更容易受到世界经济波动的影响;我国银行业的竞争理念和格局正在变化,境内外金融市场间的相关性也在加大,金融交易更加复杂。可以说,我国银行业经营环境正在发生很大变化,各种风险因素纵横交织,银行业监管仍面临着不少内外制约,距离有效监管还有较大差距,迫切需要我们认真思考,积极应对。
客观认识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环境的变化
客观认识当前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环境的变化,是提高银行业监管有效性的前提。这些变化突出表现在五个方面。
我国经济金融与世界经济金融的联动性明显增强
全球化对各国经济金融的影响在不断加深。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经济加速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经济开放度进一步提高,经济金融与世界经济金融的联动性明显增强。世界经济的周期性波动、生产资料国际价格变化、主要贸易伙伴总需求变动、跨境资本大规模流动等,对我国经济运行的影响将更为明显。全球流动性过剩、资产价格泡沫、美元贬值、次级贷款风波等,也给我国金融市场带来更多的不确定因素。
国际规则和标准的约束力大为增强
金融全球化趋势,使得我国银行业成为国际分工中的一个环节,成为国际市场的参与者。我国银行业境外上市、并购、银团贷款、外汇买卖、衍生交易等活动越来越频繁,不可避免地受到国际规则和标准的约束。同时,我国的银行业运行规则和标准,也越来越多地与国际接轨。这就要求我国银行业在发展战略、管理理念、经营策略、风险管控等各个方面不断变革,更好地适应开放经济条件下的运行规律和国际化要求。
国内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的转变
从国内来看,发展环境的最大变化来源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以及由此推动的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当前从紧货币政策的实施,财政支出投向的调整,节能减排要求的强化,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等,都将对银行资产构成、信贷投向及风险管理带来长期影响。在经济快速变革时期,需要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战略和政策的预见性,适应这一转变并加快金融创新步伐,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支持功能,变挑战为机遇。
金融市场结构和融资方式的变化
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速度超出了许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预期,特别是资本市场的迅猛发展以及市场制度的变革,给银行业带来了最为直接的影响和冲击。“十一五”期间,我国直接融资发展会持续加快,尤其是债券市场将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比重的持续扩大,有利于改善我国金融市场结构,对我国银行业以利差收入为主要盈利来源的传统发展模式产生重要影响。大型优质企业和发展前景良好的成长型企业,用较低市场成本进行直接融资,客观上会减少对银行业的信贷需求,银行的客户结构会发生变化,风险组合的内部构成也会变化,将对银行业的经营管理产生深刻影响。
银行业整体稳定性大为提高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尤其是国有大型银行的成功改革,银行业整体稳定性已有很大变化。其一,国有大型银行注资重组后,银行业整体不良贷款率大幅降低。同时,银行业的整体信息科技水平大幅提高,业务数据系统实现集中统一。其二,越来越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引入了境外战略投资者,有些还成为上市公司,公司治理结构得到改善,市场约束大为增强。其三,外资银行法人化后开始全面经营人民币业务,从母行引入成熟金融产品和金融创新机制,必将加大我国银行业整体金融创新的深度,推进市场竞争的层次和稳定性提高。最后,在综合化经营趋势下,出现了大型银行和部分股份制银行的控股集团化趋势。
以有效监管能力建设为核心,进一步夯实监管基础
有效监管能力建设是提升监管有效性的基础工作,至少包括三方面内涵:一是逐步健全监管规则体系,建立监管规则评估完善的机制,强化监管规则执行力。二是逐步建立强有力的监管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三是注重监管人才建设,逐步形成高素质的监管人员的合理结构。
加强监管规则建设是当前有效银行监管的重中之重
完善的监管规则体系对于提升监管有效性具有“事半功倍” 的作用。当前提高监管有效性的首要工作,是从监管规则建设这一源头入手,制定具有强执行力的监管规则,为监管人员行使监管权力、履行监管职能提供科学的执行依据,也为监管对象遵循监管要求、了解监管期待提供稳定的判定标准。
从监管规则的有效性和执行力层面进行探索
一是监管规则应立足于高起点,积极吸收国际规则和标准,认真借鉴国外银行监管的实践经验和良好做法,充分结合我国银行业发展的实际,不仅要具有普遍适用性,具有在一定时段内的相对稳定性,而且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发挥引领和导向作用。
二是逐步建立起监管规则制定的人才队伍体系。从国外监管实践看,负责拟订监管规则的人员往往是拥有资深监管经验和专业素质的监管人员。这将有利于监管规则更具有效性,更容易为被监管机构所接受。
三是注重组织方式上的创新。在监管规则制定、评估、修订过程中,应注重上下和内外有机结合,既要使用银监会系统内派出机构监管人员的力量,又要发挥系统外被监管机构乃至中介机构的作用,加强监管规则的调研,充分掌握和反映监管需求、银行业最佳实践以及规则的执行效果,提高监管规则的可执行力。
在强化规制导向监管的同时,积极探索原则导向监管
原则导向监管由于权衡了监管成本、监管效率与保持金融业竞争力的关系,已经为国外部分监管当局所采用,并成为国际银行业监管的一个热门话题。与规制导向监管相比,原则导向监管具有以下优势:一是更为强调激励相容的监管理念,更加关注监管的目的与效果,重视引导银行来支持监管目标的实现,重视发挥银行合规部门的作用,允许被监管机构根据自身实际去判断如何达到监管意图,如何将监管要求与银行自身经营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使得监管要求与良好商业实践的结合更加紧密。二是进一步突出银行尤其是银行高管层的责任,撇开了细枝末节的具体监管规定,提出原则性的目标要求,在如何实现监管要求方面给予银行更大弹性和创新空间。三是将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的关系,由过去传统监管模式下的“猫鼠游戏”关系逐步转变为双向互动的沟通关系,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沟通将更广泛、更频繁。
我国银行业监管中可以引入原则导向监管,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实现规制导向监管与原则导向监管的平衡协调。一方面,要积极探索和改进规制导向监管,完善在市场准入、资本充足率、贷款分类、不良贷款计量和集中度风险等方面的监管规定,持续坚持和强化“审慎监管”,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另一方面,对于公司治理、金融创新、透明度建设、金融消费者教育、企业社会责任等,可以提出科学合理的原则要求,注重发挥银行内部管理与外部市场约束的作用,实现外部监管、银行自律与市场约束的有机结合,共同推动监管目标的实现。
优化监管组织架构和监管流程,完善监管运行机制
无论是规制导向监管还是原则导向监管,均需要根据监管需求的变化,不断调整和优化监管组织架构,并最终通过监管运行机制来实施。金融改革开放的深入,监管的国际接轨,以及监管专业化要求,都需要我们不断改进监管工作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主监管员和主查人制度,就是银行业监管治理在这方面的一项创新型的基础制度。
合理配置监管资源,优化监管的组织架构
监管者要根据风险矩阵——被监管机构风险的大小及其对金融体系的影响程度——来配置监管资源,并在此基础上强化法人监管和功能监管。要围绕监管目标,确立监管工作的优先次序,根据“有所为、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作为”的原则,针对被监管机构的规模和风险管理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对大型银行以及大的股份制银行和外资法人银行投入更多监管资源,选配具有专业监管技能和经验的监管人员担任主监管员。
同样,监管架构也应该是矩阵式的。从纵向条线来看,主要是按照机构进行管理,如大型法人机构的非现场监管由主监管员牵头,各地监管员配合,对某家机构的全国性现场检查由项目主查人牵头,各地检查人员配合;从横向截面来看,主要是相同监管职能和内容的管理协调,如衍生交易、电子银行等专业领域由专门团队进行研究并提供监管支持,公司治理、市场准入等要在各类银行之间做到标准和程序的统一。此外,对于银监会从 2007年开始实施的法人银行属地监管制度,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进一步理顺和细化银监会监管部门、并表监管局和报告局的联动监管职责,明确报告路线,形成高效的联动机制。
强化监管流程的循环,实现持续监管
目前,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这三个监管环节的相互衔接与持续监管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尚未形成良性循环。其中的关键,就在于要真正转向“以非现场监管为主导”。有效的非现场监管要分析监管对象报送的各类报表,要定期与监管对象进行监管会谈,还要评价监管对象一系列的自我评估报告,如合规管理评估报告、风险管理评估报告以及内部审计报告等。主监管员需要在监管员的支持配合下,在分析财务信息和业务数据,评价自我评估报告的基础上,找出需要关注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确定现场检查的重点,实施对现场检查的“精确制导”,还可据此来验证监管对象自我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和完备性。现场检查结束后,主查人要及时与主监管员沟通,提交现场检查结论,提出需要关注跟进的问题,由主监管员列入下一次现场检查。同时,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的结果要反映到市场准入政策的差异化上来,体现风险监管与分类监管的取向。
在原则导向监管中实现良性互动
原则导向监管要能发挥作用,前提是被监管机构必须重视自我管理和自我评估。对于监管当局提出的原则监管要求,被监管机构根据自身实际去决策实施,向监管当局证明其达到了监管要求,满足了监管意图。监管当局则要对被监管机构的政策、程序、流程及措施的适当性做出评价,对于不当之处进行监管规劝,对明显有悖于原则要求的具体行为应当进行惩戒。
公司治理就适用于原则导向监管。加强公司治理是监管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最具挑战性的工作。对于我国银行业尤其是中资银行而言,由于采用了特殊的复合体制的公司治理架构,国际上没有现成的模式可资借鉴。为此,要充分考虑我国银行业公司治理的环境和特点,一方面,按照原则导向监管的要求,统一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公司治理的监管原则和要求,提出银行有效公司治理的原则性要求。另一方面,倡导和鼓励中资银行积极实践,探索出既吸收国际良好经验又适合我国国情的有效公司治理模式,特别是如何厘清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之间,董事会与党委之间,董事长、行长与党委书记之间的职责边界。
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监管工作是靠监管人员去实施的。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知识经验、行为倾向、激励约束等因素对最终监管绩效的影响至关重要。当前,要强化人力资源管理,改革人才培训和成长机制,建立有效的激励制度和问责制度。要加强对主监管员和主查人的持续培训,明确主监管员和主查人的任职条件,形成一定的递进管理序列。要加强监管人员的职业化建设,科学规划监管人员的职业生涯。
提高并表监管、跨业监管和跨境监管的能力
随着金融对外开放和金融全球化的不断发展,金融控股公司及金融综合经营成为一种趋势,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合作与交叉越来越广泛,金融机构的跨境活动也越来越频繁。当前,尤其是大型银行,凭借上市后的资本、业务和网点优势,通过跨业、跨境的股权投资、兼并收购以及业务交叉合作等形式,逐渐向证券、保险等金融领域渗透,对监管部门的并表监管、跨业监管和跨境监管能力提出了挑战。
从当前监管状况来看,我国的银行、证券、保险之间的监管协作机制尚处于信息交换的初级阶段。由于不同监管机构的监管角度不同,容易导致判断和做法上的分歧。不同行业的市场准入标准不尽一致,业务规范不尽统一,交叉领域的现场检查主体不明确,“监管重复”和“监管盲区”并存,不仅增加了金融机构的合规成本,而且使得金融监管的总体能力下降。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跨业监管协作机制,深化和扩大跨境监管合作,已成为我国金融业有效提升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效率的必然选择。
提高并表监管的能力《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要求银行监管当局以整个银行集团为对象,在合并报表的基础上对银行集团的总体风险状况进行有效监督。这里的银行集团既包括银行下属分支机构和子公司,也包括集团内的非银行机构和金融附属公司。目前,我国已经有大中型银行设有独资基金公司,投资入股信托公司,部分国有大型银行还在海外设立控股公司,投资于保险、基金、证券公司甚至实业公司,形成实质上的银行集团。银行监管当局在衡量银行风险时,必须要考虑到并表因素,要确保并表监管机构获得足够的监管信息。目前,银监会已就“银行并表监管指引”公开征求意见,并将致力于提高并表监管的能力。
合理确定跨业监管中的主监管机构
为避免跨业监管带来的监管成本上升和总体监管能力下降,应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合理确定交叉监管中的主监管机构,减少监管冲突与分歧。在目前的分业监管格局下,总的原则应该是:对于股权交叉机构的监管,以并表监管为基础,控股机构监管者负责并表监管,其跨业投资的机构(如银行设立的基金公司或控股的保险公司)则由对应监管机构行使监管职责;对于交叉业务的监管,原则上应由主监管机构起主导作用,相应业务涉及的其他监管机构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监管。近期,银监会和保监会共同签署的监管合作备忘录就是体现了这一原则。
在监管机构合理履行各自监管法定职责前提下,由主监管机构承担监管协调任务,如负责召集监管联席会议,汇总各监管机构反馈的信息,对被监管机构风险状况进行总体评估,并为其他监管机构提供相关意见和建议等。各监管机构要深入研究具有典型意义的交叉监管问题,从解决个案入手,达成一致后以签署备忘录或联合发文形式,明确各自的监管职责边界,统一监管标准、程序和方法。条件成熟时,还可以用法律规范的形式,从根本上解决交叉监管中出现的问题。
加深和扩大跨境银行监管合作
在金融全球化的潮流下,越来越多的外国银行在中国设立机构,中国银行业设立境外机构的步伐也在逐步加快。同时,中国银行业越来越广泛地参与国际金融市场。这需要银监会进一步强化对跨境银行活动的监管,按照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确定的跨境银行监管原则,与境外监管机构建立监管合作和交流机制。
截至2007年年末,银监会已与29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监管当局签署了正式的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MoU)或监管合作协议。同时,为加强对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QDII)的监管合作,银监会已与香港证监会、英国金融服务局建立了联合监管机制,并将与更多的境外监管当局加强在这方面的合作。
双边监管合作机制的建立,有助于促进双边互设机构的合法稳健经营,有助于在跨境银行的机构审批、持续监管、现场检查、救助措施等方面形成畅通的信息交流渠道,有助于银监会提高跨境银行监管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