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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08年2月1日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8年2月1日(星期五)上午9时 3、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沧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的议案》; 三、股权登记日:2008年1月28日 四、出席会议对象 1、2008年1月28日(星期一)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人代表。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8年1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河北省沧州市新华西路43号)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西路43号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061001 传真号码:0317-2075246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于增胜先生、李繁联先生 联系电话:0317-2075318 2075245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1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08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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