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代表:不排除要求新方案

海峡都市报
N中新
本报讯 信产部近日公布了两套漫游费方案,但大多消费者却对方案表示失望,认为降价幅度太小。听证代表江宪对此表示,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漫游有成本,不排除要求提出新方案的可能性。
一家外贸公司业务经理陈刚告诉记者,对网上公布的两个方案没看太明白,总体感觉降价幅度很小,只降了大约2角钱左右,因此“对两个降价方案很失望,离广大消费者的诉求相距甚远”。
1月12日,记者电话采访了上海市消保委推荐的消费者代表——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的江宪律师。
对此次听证会,江宪表示,如果手机漫游只是虚拟服务,那么漫游费就应该取消;如果确实是投入成本的服务,那么就应该看成本和价格之间的关系,看价格是不是合理,讨论如何合理收费,让消费者得到更多的实惠。
江宪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已经明确了电信资费的定价原则。该《条例》的第二十三条规定:“电信资费标准实行以成本为基础的定价原则,同时考虑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电信业的发展和电信用户的承受能力等因素。”《条例》还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根据相关部门或电信管理机构的要求,“提供准确、完备的业务成本数据及其他有关资料”。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漫游有成本,江宪表示,不排除要求提出新方案。此次听证会是否会公布国内漫游费的成本数据,目前尚不得而知。
目前在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根本就没有手机漫游费,而欧盟电信企业也将取消欧盟3.8亿手机用户的跨国漫游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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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两套漫游费方案
本月22日,备受关注的降低手机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听证会将在北京举行。发改委和信产部公布了两大降价方案。
方案一:取消现行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高出本地通话标准资费的每分钟0.2元。国内漫游通话费实行主被叫按同一标准收费。不占用国内长途电路的(漫游地当地通话),后付费用户上限标准每分钟0.4元,预付费用户每分钟0.6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的,另外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每6秒0.07元。如果采取此方案,今后手机后付费用户漫游外拨电话每分钟资费为1.1元。
举例:北京的全球通用户漫游到成都,拨打和接听成都当地电话,每分钟0.4元;拨打和接听北京和其他地区的电话,每分钟1.1元。
方案二:取消现行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高出本地通话标准资费的每分钟0.2元。不区分是否占用长途电路,不区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国内漫游通话费实行主被叫差别收费。主叫上限标准为每分钟0.7元,被叫上限标准为每分钟0.3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不再另行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
举例:北京用户漫游到成都,不论拨打成都当地或者任何其他地区的电话,每分钟均为0.7元;接听电话统一为每分钟0.3元。
“两个方案都比较复杂,把漫游费和长途费捆绑在了一起,让漫游费这个老百姓本来就有些搞不懂的问题更复杂、更看不懂了。”北京市消保委主任邱宝昌对此表示。
更值得关注的是,新方案的降价幅度还不如有些地区已经实行的优惠套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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