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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高速受托“打理”宝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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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区整体路网通行效率将获提升

证券时报记者周 悦

见习记者崔 凯

本报讯2008年1月7日,深高速(600548)与关联方怡宾实业(深圳)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管理合同,怡宾公司将其持有的深圳市宝通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宝通公司持有的深圳龙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89.93%股权委托予深高速代为经营管理。委托经营管理期限由2008年1月8日至2009年12月31日。委托经营管理费用以年度计算,按经审计确认的龙大公司当年净利润8%(但最多不超过2500万元)或1500万元两者孰高的原则确定,由怡宾公司分期支付给公司。

资料显示,怡宾公司为深高速第一大股东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宝通公司由怡宾公司全资持有,其主要投资是持有龙大公司89.93%股权。龙大公司的主要业务为龙大高速公路(深圳龙华至东莞大岭山)的收费、养护、路产路权管理及资源开发。

根据委托管理合同,深高速负责的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怡宾公司的授权及宝通公司、龙大公司章程规定,行使对宝通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权利,以及通过宝通公司行使对龙大公司的管理权利,提名或推荐宝通公司及龙大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召集龙大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并行使有关权利。加强对龙大高速公路的日常经营管理,保障龙大高速公路的收费、养护、维修等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以及采取深高速通行的对高速公路的管理方式,严格控制并努力降低龙大公司的各项成本费用。

深高速认为,收费公路经营管理业务属于公司的一般及正常业务范围。借此次交易,公司可充分发挥在收费公路经营管理领域所积累的十余年的专业经验和优势,输出管理经验,获得合理的收入和回报。此外,公司亦可通过加强龙大高速公路的经营管理,提高深圳地区整体路网的通行效率;以及将龙大高速公路的营运纳入统一的管理体系,以降低营运风险、提高营运效率,从而实现双方共赢。达成委托管理合同与深高速从事收费公路和道路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的整体策略是一致的,进行此次交易将会巩固及提高公司在上述核心业务方面的优势,并为公司贡献盈利。

此外,在不违背有关约定的前提下,怡宾公司亦计划(但不保证)委托深高速管理龙大高速公路龙华联络段的建设和朗田等收费站的场站改造工程及其他改造工程。该等工程的前期工作将由深高速在怡宾公司的协助下进行,有关建设委托管理的具体事宜及费用,双方将另行按照公允原则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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