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打车多付一块钱
都市快报
通讯员 孟青青 记 者 沈积慧
本报讯 从元旦开始,在杭州市区打出租车要多掏一元钱的燃油附加费。昨天,杭州市物价部门发出通知,根据客运出租汽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下同)客运出租汽车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燃油附加费。
根据去年5月份建立的客运出租汽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当97号汽油价格超过每升5.10元(含),持续两个月以上并在现行运价水平内难以消化时,可由杭州市城市出租汽车协会提出申请,经市物价局和市交通局批准后,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下同)客运出租汽车可收取每车次1元的燃油附加费。而当97号汽油价格回落至5.10元以下,并持续两个月以上时,相应停止收取燃油附加费。
今年11月1日,杭州的成品油价格重新进行了调整,97号汽油从每升4.95元上调到了5.41元。根据有关部门的测算,调整后杭州出租汽车每车司机实际月收入为5018元,比去年2月份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后的月收入5701元降低了12%。虽然政府部门对出租汽车司机实施了一次性油价补贴,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出租汽车成本增支问题。
出租汽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从去年开始正式实施。去年8月1日零时起,因为油价调整并持续了两个月以上,杭州市区在客运出租汽车运价外,正式向乘客收取每车次1元的燃油附加费。直到今年3月15日,1块钱的燃油附加费停止收取。
不过,物价部门同时指出,实施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只用于消化油价上涨对客运出租汽车营运带来的成本增加,不用于增加企业经济效益。所以擅自提高承包费、管理费标准,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出具发票等行为,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