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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ST 方向 公告编号:2007-60号 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以现金及资产抵偿经营性占款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国 发〔2005〕34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 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等有关规定的精神,本公 司经与控股股东--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泰集 团”)协商沟通,提出以现金和资产,一次性全额抵偿控股股东经营 性占用本公司资金问题。此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一、本次以资抵债关联交易事项涉及的各关系人 (一)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SICHUANDIRECTIONPHOT OELECTRICITYCO.,LTD 公司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票简称:*ST 方向 1 A 股票代码:000757 法人代表:刘汝泉 注册资本:30527.7713万元 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内江市椑木镇 公司办公地址:四川省内江市经济开发区甜城大道 公司经营范围:制造、销售:柴油机、柴油机发电机组、柴油机配 件、农用三轮车、农用四轮车、汽车配件、摩托车、筑路机械及以柴 油机为动力的农用机械、柴油机零配件的加工生产、批发、零售及代 购代销;制造、销售:计算机显示器、计算机网络产品、计算机外部 设备;制造、销售:集成电路、晶元、电脑及附属设备、电脑软件技 术开发及晶元研发、检测;出口本企业自产的计算机显示器、计算机 网络产品、计算机外部设备、机械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等;制造和销 售塑料制品;建筑工程施工及建筑装饰施工、批发与零售建筑材料、 五金(不含消防器材);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机械设备、仪 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进口业务(国家规定的一类进口商 品除外);普通营运、运输服务等。 (二)资金占用方情况简介 资金占用方系公司控股股东--北泰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沈阳北泰 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泰电子”)。 1、北泰集团简介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金洪华 2 公司注册地址:沈阳市于洪区白山路102-108号 注册资本:31,400万元 实收资本:31,400万元 经营范围:汽车发动机零配件、汽车配件、柴油机及内燃机车配 件、柴油机发电机组农用机注塑产品制造(以上项目仅限集团下属公 司经营);软件开发、网络服务;硬件开发、研制、信息咨询;管理 及服务保障。 2、北泰电子简介 北泰电子是北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397万美元,北泰 集团持有其63%股权。 二、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截止2007年6月30日,北泰 集团及其关联方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为4516.3014万元。 三、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的原因 2001年北泰集团入主公司后,支持本公司投资LCD 显示器产品, 该项目投产后,由于北泰集团在相关产品的技术、生产和销售方面具 有一定的优势,在初期为扶持本公司的发展,对该项目从技术、采购、 销售方面进行了支持,包括调入相关的技术人员,代为采购原材料、 代为销售产品等,导致了本公司与北泰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之间大量的 关联交易,产生了经营性资金占用。 四、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方案 鉴于北泰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目前经营状况不佳,为了最大限度的 3 保障上市公司利益,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性,经公司与北泰集团协商 一致,在北泰集团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提出了以现金和资产一次性全 额抵偿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4516.3014万元的方案,具体如下: 1、以现金抵偿经营性占款 1758.1492万元。 2、以司法裁定方式,用北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沈阳北泰电子 有限公司位于沈阳于洪区 108 号 2151 平方米的厂房按评估作价 257.518万元抵偿经营性占款。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民事裁 定书(2006)第175-6号裁定完毕。 3、以司法裁定方式,用北泰集团位于沈阳于洪区白山路102-108 号7640.19平方米的厂房按评估作价2500.6342万元抵偿经营性占款。 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民事裁定书(2005)第149-16号裁定 完毕。 目前北泰集团用于抵债的资产正在办理过户手续,公司董事会将 关注有关资产过户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独立董事对此次以资抵债方案的独立意见 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为贯彻中国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 司质量的意见》和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提出的解 决控股股东经营性资金占用方案是必要和有效的,此举有利于化解上 市公司风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促进公 司的持续、健康、稳步发展。 我们通过审核,认为此次控股股东经营性占款解决方案遵循了 4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6)内执字第175-6 号。 2、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5)内执字第 149-16号。 3、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4、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经营性占款解决方案的独立意见。 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十二月八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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