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登2007年“12·4”普法宣传进一步强化证券账户实名制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中国证券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随着现代电子技术的发展,以及我国内地证券市场的后发优势,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自成立之初,就基本全部实现证券无纸化发行、交易、登记、托管、存管和结算。证券无纸化大大简化了业务流程、有效地避免了手工操作的差错和低效问题、彻底杜绝了证券毁损、丢失、被盗的风险,极大地提高了证券发行和交易的效率和安全,并降低了整个市场的成本。证券无纸化的基本特征是,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通过其电子化证券持有簿记系统来管理证券持有人持有证券,投资者通过其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的证券账户持有证券,并通过该证券账户进行证券交易和转让;证券持有人原来对于纸面证券的支配,演变为通过证券账户对账户中电子记录或电子数据的支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投资者应当实名开户和本人使用。如新《证券法》第166条规定,投资者委托证券公司进行证券交易,应当申请开立证券账户。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以投资者本人的名义为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 投资者申请开立账户,必须持有证明中国公民身份或者中国法人资格的合法证件。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为落实《证券法》规定的证券账户实名制要求,《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9号)第三章“证券账户的管理”进一步做出规定和要求,明确了证券账户的性质、功能、名义持有人证券账户、开户是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职责、代理开户、实名制、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对开户代理机构的监管等相关内容。
《证券法》和《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确立的证券账户实名开户和本人使用的要求,为证券账户管理体制的逐步完善,有效防止和打击证券账户开立和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提供基本的法律依据。证券账户实名制将有利于规范证券公司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使得证券持有和交易行为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有可靠保障;有利于增强证券市场透明度,加强市场监管,防范市场风险,有效防范和查处“洗钱”等金融犯罪行为;有利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为金融市场的诚信建设提供有效的技术手段。
目前,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设立并管理的证券账户主要有以下几类:A股账户,适用于A股、基金和债券等在证券交易所撮合系统交易的证券的登记;B股账户适用于B股证券的登记;基金账户适用于在证券交易所撮合系统交易的基金和国债的登记;股份转让账户适用于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园区报价转让系统交易的证券的登记;开放式基金账户适用于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开放式基金TA系统的开放式基金的登记。
我国证券持有体制直接持有为主、间接持有为辅。除部分B股境外投资者和QFII等采取以名义持有人持有证券的模式外,其他均采取有由证券所有人通过其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的证券账户直接持有证券的模式。具体开户方式为,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为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或委托开户代理机构(证券公司或银行)为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一般地,个人和一般机构开立证券账户由证券公司等开户代理机构受理,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等特殊机构投资者应当直接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开立证券账户。在直接持有模式下,投资者直接或通过开户代理机构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开立证券账户应当符合新《证券法》和《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实名制要求;在间接持有模式下,名义持有人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开立证券账户或受益所有人向名义持有人申请开立证券账户均应当符合新《证券法》和《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实名制要求。
不容否认,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着一些违规开立和使用他人证券账户的现象。违规开立和使用他人证券账户造成证券账户信息失真,并且为操纵市场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便利。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为落实《证券法》和《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规定的证券账户实名开户和本人使用制的要求,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加强对证券账户开立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对于违规开立证券账户的开户代理机构和投资者,依法采取有效的处置措施,杜绝违规开立证券账户的行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并建成建立了证券账户开户实时监察系统,该系统包括异常开户预警、高风险开户点识别、嫌疑账户持股监控等3个子系统,能够对违规开户及嫌疑账户的后续使用进行全程监控,发现异常自动报警。一旦发现报警,将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二是每年对证券账户开户情况进行常规检查,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对市场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一旦发现在证券账户开立、使用环节发生开户审核不严、非现场开户、违规使用他人身份证件开户或使用他人证券账户等证券账户开立、使用环节的违规行为,将及时查处并向监管部门报告,由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三是结合新业务开展过程中的账户管理工作,逐步清除历史上形成的一些不规范证券账户。四是全力配合管理部门做好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有关账户规范工作的要求,组织落实休眠账户和不合格账户的数据报送、清理和另库存放等相关工作。
证券账户的清理和规范将是一项长期和艰巨的工作,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在以往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从事先、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上着手,并继续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联合证券市场其他相关单位,采取各项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证券账户实名制管理,全面维护和落实《证券法》和《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账户实名开户和本人使用的制度要求,以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