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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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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10月11日以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10月15日上午九时在杭州市平海路八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鹤鸣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关于投资成立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同意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公司出资20,000万元,股权比例100%。

同意在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后,将公司于2007年9月29日通过挂牌方式竞得的杭州市杭政储出(2007)48号和49号两块出让地块的受让方调整到浙江广宇丁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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